12.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批复
国函[1996]72号
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请示》(环计[1996]65l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计划和目标》),由你们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九五”计划及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立”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汁划》(《计划和目标》附件1),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抓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定期公布制度。
三、《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方案》(《计划和目标)附件2)的有关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优先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和国家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九五”计划及年度计划。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和企业解决,国家在贷款、利用外资和经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对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所需要的资金,请各级计划、财政部门积极予以支持。
四、组织实施《计划和目标》是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务院关千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的重要措施,对实现“九五”期间和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要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 “九五”期间和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
一九九六年九月三日
目录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一)确立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
(二)明确了大政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四)初步建立了基本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五)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六)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取得较大进展
(七)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较快,环境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八)环境外交和国际合作日益活跃
二、我国环境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状
(二)跨世纪15年我国环境保护面法的形势
三、计划目标和方针政策
(一)“九五”计划目标和2010年远景目标
(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四、“九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计划指标
(一)综合计划指标
(二)工业污染防治
(三)城市环境保护
1996—2010年是我国改革开改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采的重要时期。在跨世纪15年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继续深入贯彻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保护和改善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保护道路。
(一)确立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
1983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宣布,把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10多年来的广泛宣传,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日益深入人心,在各级政府工作中逐步得到贯彻,已成为我国协调经济、环境、资源与人口关系的基本政策。
(二)明确了大政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国注意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负担”、“强化环境管理”等各项政策。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率先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制定了《中国2l世纪议程》、《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纲领性文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己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指导方针。
(三)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到1995年底,我国相继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等5部专门的环境法律和8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法律;发布了20多项环境法规和364项环境标准;地方政府也颁布了600多项环境法规。1993年以来,连续4年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执法力度逐步加大。
(四)初步建立了基本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经过16年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以及相应的环境监测、监理、统计、科研、宣传、教育体系。环保系统职工人数达到8.8万人。大中型企业普遍设置了环保机构和入员。全国普遍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一系列适合国情的环境管理制度。
(五)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八五”期间,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6468万吨/日,工业废气处理能力标准状态下107亿米3/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310万吨/日。到1995年底,县以上企业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76.8%,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80.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3%;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68.4%,北方采暖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亿米2。改革开放16年来,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两番,但是污染物排放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一些地区和城市的部分环境质量指标基本保持稳定,有的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六)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取得较大进展
全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3425万公顷,居世界首位;森林覆盖率由80年代初的12%上升到13.92%,并且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的历史性突破。1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万公顷。建成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99处,面积718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2%;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基地加多处。生态农业试点扩大到2000多处,有7处获联合国环境署授予的“全球500佳”称号。
(七)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较快,环境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遵循“环境科技为环境保护服务、环境保护依靠科技进步”的方针,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取得了不少成果,一批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初步创立了环境科学学科体系。环保产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从业人员已达188.2万人,工业产值l10多亿元,有些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全国有140所高等院校设置了环境专业(系)有22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77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多所中等学校设置环境专业,培养各类环境专业毕业生2万多人。中小学广泛开展了环境基础教育。环境宣传逐步深入,全民族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八)环境外交和国际合作日益活跃
我国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各项重大的国际环境事务,在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签署并批准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项国际环境公约;在全球、区域和双边环境合作中不断取得进展,与15个国家签订了环境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开创了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的新局面,“八五”期间累计利用外资11.77亿美元。我国的环境保护成就在国际社会获得广泛积极的评价,先后有16个单位和个人被联合国环境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
二、我国环境状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状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从总体上讲,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急剧地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制约因素,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
—水环境质量日益恶化。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我国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呈发展趋势。
在全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例行监测的110个国控重点河段中,水质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体的河段已占39%,城市附近水域污染尤为严重。七大水系中,淮河、海河、辽河和松花江水系污染严重,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巢湖、滇池、太湖和一些城市湖泊呈富营养化状态。
水资源短缺。全国有300多个城市缺水,100多个城市供水矛盾突出,地下水超采严重,部分水源受到污染, 近海海域水质恶化日趋明显,重点河口、海湾、港口、大中城市毗连水域的污染比较严重。无机氮和无机磷普遍超标,部分海域油类超标,富营养化现象明显,赤潮频发。重要水域渔业资源遭到破坏,生物种类明显减少。
—大气污染十分严重。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其中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
城市尘污染。1995年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浓度,北方城市平均392微克/米3左右,南方城市平均242微克/米3左右,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60—90微克/米3的标准;参加全球大气监视的北京、沈阳、西安、上海、广州5个城市的总悬浮微粒指标均属世界尘污染最严重的10多个城市之列。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
酸雨污染。我国酸雨污染发展较快,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华南、西南酸雨区;近年来又逐渐形成了以长沙、南昌为中心的华中酸雨区,其严重程度超过了华南、西南酸雨区;还有以厦门、上海为中心的华东沿海酸雨区和以青岛为中心的北方酸雨区。酸雨区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9%。酸雨危害越来越严重。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汽车尾气污染呈发展趋势,城市大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逐年递增。
——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亟待解决。全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71.5分贝(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7.1分贝(A)。全国2/3的城市居民在噪声超标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未含乡镇工业)达到每年6.5亿吨,累计堆存量66.4亿吨,占地5.5万公顷。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6%—7%的速度增加,形成围城局面。固体废物扬尘污染大气,渗滤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堆存物污染农田,造成土壤质量下降,成为重大的环境隐患。
——环境污染从城市向农村扩展。随着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乡镇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近30%,环境污染呈现由城市向农村急速蔓延的趋势。全国2/3的河流和1000多万公顷土地受污染,有的地区已经到了非立即治理不可的地步。
——环境地质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对自然资源的过量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各种环境地质问题加重,地质灾害频繁。城市、矿山、交通干线等环境地质问题突出,地下水超量开采引起水质恶化,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呈增多趋势。据估计,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受灾人口超过2亿,其中地质灾害损失约占1/4,由人类经济活动形成或诱发的地质灾害数量占地质灾害总数的一半以上。
——植被破坏加剧。我国森林资源相对较少,但森林破坏严重,特别是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大幅度减少,导致森林资源结构严重失衡,生态功能退化。全国1/4的草原(约9000万公顷)在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历史上水草丰美的科尔沁草原、鄂尔多斯草原等由于过牧等多种原因,载畜量下降,草场退化严重。现在仍有一些草原继续被开垦。
——土地荒漠化在发展。我国是全球土地荒漠化严重的国家之一。荒漠化土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3。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荒漠化仍在扩展。据测算,50—70年代沙化面积每年为1560公里2,70—80年代扩大到2100公里2。目前全国受荒漠化影响的人口达4亿,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65—250亿元,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土流失严重,建国初期水土流失面积约153万公里2,目前水蚀和风蚀面积已达367万公里2。水土流失面积、侵蚀强度、危害程度在局部地区仍呈加剧趋势。由于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调,每年因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约13万公顷。因矿产资源开发累计破坏土地面积达200万公顷,目前仍以每年4万公顷的速度递增。
——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了动植物生境的破坏,我国有15%—20%的动植物种类受到威胁,高于世界10%—15%的平均水平。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列的640个物种中,我国占了156个,乱捕乱杀、滥采滥伐珍稀野生动植物以及侵占或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
(二)跨世纪15年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1996—2010年,我国经济总量将持续增长、人口继续增加。“九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将以每年8%的速度持续增长;人口以年均10.83%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将达13亿;城市化进程加决,4000万农民将转向非农业生产。到2000年,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将达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人口将达到14亿,人民生活更加宽裕。
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持续增加,对本来已遭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将带来更大压力,生态环境问题将更显突出,经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成为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我国多年来延续的是以大量消耗资源能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从根本上扭转重经济增长忽环境保护的倾向还要花很大的力气。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定时期内,法制有待健全,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企业行为有待规范,环境保护将面临许多新问题,难度可能更大。
——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特别是北方水资源短缺,中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全国矿产资源可采储量不足,耕地不断减少,生物资源呈下降趋势,这将更加制约经济的发展。
——以煤炭、石油、电力为主的能源工业和以治金、建材、化工材料为主的原材料工业的优先发展,加上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些构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环生态的潜在威胁。
——科学技术落后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环保产业弱小、技术水平不高,影响污染防治的效果。
——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生活污染负荷大幅度增加,逐步成为污染城市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乡镇企业高速发展,并从东部向中、西部扩展,形成全方位发展的格局,乡镇企业总体上的技术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较低,环境污染出现由点向面发展的趋势。
——环境保护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不足、欠帐较多,这是实观环境保护目标的主要困难。
——公众对改善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
——全球环境保护活动日益活跃,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国际事务的重要内容。中国是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多的国家之一,损耗臭氧层物质的用量也较多,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环境保护正在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将给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竞争带来很大的压力。
上述10个方面的矛盾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比以往更加严峻的挑战。
跨世纪15年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将给解决我国环境问题提供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把生态环境问题列为未来15年必须高度重视和下大力气解决的、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把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列为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之一,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战略之一,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时期。
——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实现今后15年奋斗目标的关键,将对保护环境发挥重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推行清洁生产,有利于减轻经济增长对环境的压力,有利于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将进一步带动环境法制建设,促进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大,从而使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可能较多地增加用于环保的投入。
——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将促进环保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为改善环境提供经济而高效的技术和装备。
——全民族环境意识的提高将推动公众广泛地参与环境监督,逐步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
——国际环境合作日益加强对我国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国际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贷款向环境保护倾斜正是积极利用外资的有利时机。
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是:挑战与机遇共存,忧患与希望同在。我们必须抓住时机,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宣战,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我国的环境状况能够真正同人民生活达到小康乃至更加宽裕的水平相适应。
三、计划目标和方针政策
(一)“九五”计划目标和2010年远景目标
跨世纪15年我国环境保护分阶段的目标是:
到200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境法规体系,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成若干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地区。
——工业废水中的氰化物、砷、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排放总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比“八五”末有所减少,烟尘、工业粉尘和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八五”末基本持平或略有增加,二氧化硫综合治理能力有显著提高。
一一淮河、海河、辽河、滇池、巢湖、太湖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晋陕蒙接壤地区等国家重点治理流域和地区的环境恶化状况有较大缓解。
——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标准;其它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中,多数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初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居民小康生活水平的要求。
——造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得到发挥,初步形成绿色生态屏障体系,水土流失和沙化治理进度和效益比“八五”期间有明显提高;大规模开发活动的生态破坏得到一定控制,农业生态条件有所改善;自然保护区面积进一步扩大,初步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
到2010年,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较好贯彻,环境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
——工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恶化的压力得到缓解。
——主要流域和海域的环境污染不再加剧,部分得到明显改善,酸雨污染和发展趋势基本得到控制。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多数城市的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重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地面水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成一批环境清洁优美的城市。
——森林覆盖率达到17.5%,森林资源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有近1/4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土地得到治理,近1/2的“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得到治理和恢复;农业生态条件进一步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1.基本方针
跨世纪15年,要坚持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基本政策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政策。要把保护环境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建设的调控职能,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有环境保护规划和要求,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行全过程控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污染者付费”的政策。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投资以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主。企业负责解决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不允许转嫁给国家和社会;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应由污染物排放者合理负担;对跨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关地方政府要督促各自辖区内的污染物排放者切实承担责任,不得推运。
——坚持“强化环境管理”的政策。要把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更要注重法律手段。依法管理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扭转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和暂时利益的倾向。纠正“有钱铺摊子,没钱治污染”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四、“九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计划指标
(一)综合计划指标
到2000年:
——废水
废水排放量控制在48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00亿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180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7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5%;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20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600万吨。
——废气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80%,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84%,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74%。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750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165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460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20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700万吨。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11.1亿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9.3亿吨,城市生活垃圾1.8亿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6000万吨以下。
——生态保护
森林覆盖率达到15.5%;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面积达到1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0%。
(二)工业污染防治
1.主要任务
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效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新建项目不仅必须达标排放,还要争取做到“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结合企业技术进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治理老污染源的步伐。
拓展工业污染防治的管理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三资”企业的环境管理,严格禁止境外污染向境内转移。加大对乡镇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努力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要与节水和污水资源化紧密结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努力控制化学需氧量,有效控制石油类、氰化物、砷、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排放,实现达标排放。
——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要与节能紧密结合,改造落后的燃烧器具和燃烧方式,提高能源效率,提高除尘效率,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加快二氧化硫的治理步伐。有效控制工业粉尘和烟尘的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核心,大力发展综合利用,积极推行废物交换,控制住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有毒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要与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相结合,抓好工业噪声源的治理。
——辐射污染防治。重点防治核辐射污染,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库的建设,加强放射性“三废”管理。认真做好新建核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做好广播电视发射和工业高频源辐射管理。
2.主要计划指标
到200年:
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300亿吨,其中县及县以上的企业220亿吨,乡镇工业80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县及县以上企业达到83%,乡镇工业达到60%以上。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600万吨,其中县及县以上企业770万吨,乡镇工业830万吨。
工业废气消烟除尘率,县及县以上企业达到98%。,乡镇工业达到70%以上。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县及县以上企业达到80%,乡镇工业达到50%以上。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200万吨,其中县及县以上企业1550万吨,乡镇工业650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650万吨,其中县及县以上企业850万吨,乡镇工业80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700万吨,其中县及县企业以上630万吨,乡镇工业11070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9.3亿吨,其中县及县以上企业7.5亿吨。乡镇工业1.8亿吨。工业固体积废物综合利用率,县及县以上企业达到50%,乡镇工业达到2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6000万吨以下,基本消除危险废物的失控排放。
3.重点行业
(1)煤炭工业
①目标 合理开发利用煤炭及其共生、伴生资源,基本控制煤炭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趋势,部分国有矿区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部分重点产煤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②主要计划指标
——矿井水自用量5.4亿吨,自用率30%。工业废水外排量5.3亿吨。国有重点煤矿煤水闭路循环利用率95%,地方煤矿达到50%。
——烟尘处理率l00%,排放量4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8万吨,去除量10万吨。
——煤歼石综合利用量7000万吨,综合利用率30%。
——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平均下降3—5分贝(A)。
——塌陷区、水土流失、歼石山复垦治理率分别达到30%、50%和60%。露天煤矿排土场、废矿坑复垦率达到40%—45%。减少歼石占地600公顷,增加农林用地1000公顷。神府一东胜、平朔、准格尔矿区要建成复垦示范区。
——原煤入洗能力由现在的3.2亿吨,增加到5—5.5亿吨;原煤入洗量由2.6亿吨增加到4.2亿吨。
——新建型煤厂6座,增加型煤生产能力120万吨。
——新建水煤浆厂2座,扩建2座,形成133万吨生产能力。
(2)石油与天然气工业
①目标 以治理油气开采、油气加工过程的废水、污泥和天然气中的含硫气体为重点,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
②主要计划排标
——采油合格污水回注率达到97%。
——落地原油回收率达到95%。
——主要生产建设单位中有85%成为总公司级的清洁无害化矿区。
(3)电力工业
①目标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水电火电并举、适当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发电,支持热电联产,在沿海缺能省份发展核电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积极采用洁净煤炭,限制污染严重的小型火电站的发展,加强大、中型火电厂的煤烟型污染治理,重点加快脱硫步伐,在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内不能用低硫煤的新建机组必须有脱硫或其它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设施,老机组也应采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措施。努力撤好水电建设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做好施工区、库区和工程影响区的生态保护。
②主要计划指标
——烟尘排放量控制在380万吨,重点城市火电厂烟尘排放全部达标,6000千瓦以上网内火电厂平均除尘效率达到97.5%。建设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新建30万千瓦以上机组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方式,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
——杜绝向江河排放灰渣,网内火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达到4500万号;已满灰场全部复垦或种植。
——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冲灰水回用率达到40%。
(4)钢铁工业
①目标 实施“总体规划、优化结构、清洁生产、综合防治”的原则,在提高钢铁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同时,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总量,争取做到稳中有降,厂区环境面貌得到基本改善。
②主要计划指标
——按每吨钢计,新水用量40吨,外排水量为30吨,水重复利用率85%。废水处理率9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2万吨,悬浮物、石油类、酚、氰化物等均控制在八五末水平。
——废气处理率95%。烟尘排放量40万吨,粉尘排放量90万吨,二氧化琉排放量76万吨。
——钢铁渣利用率85%,含铁尘泥利用率90%。
(5)有色金属工业
①目标 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力争部分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污染得到基本控制。
②主要计划指标
——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6.7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2%。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79万吨以下,冶炼烟气制酸量达到每年380万吨,硫利用率达到75%。吨铝排氟量降低到6公斤。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6万吨左右,回收率达到97%。工艺废气净化率达到75%。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1.05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
(6)建材工业
①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实施节能综合工程,控制环境污染,新、改、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污染的突出问题有所改善。
②主要计划指标
——重点水泥企业粉尘和烟尘排放量控制在每吨水泥8公斤,地方水泥企业粉尘和烟尘排放量控制在每吨水泥20公斤,水泥粉尘和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在900万吨以内。
——大中型企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4%,万元产值能耗(按1990年不变价计)达到9.5吨标煤。
——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20%,每年节约土地2万亩。
(7)化学工业
①目标 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实行化学工业污染的生产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和“三废”的综合利用,有效削减化工生产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使化学工业污染严重的状况得到基本控制。
②主要计划指标
——实现清污分流,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比1995年降低2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4%以上。
——锅炉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达到95%,工艺废气处理率达到80%;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得到基本控制。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到60%。
(8)石油化工工业
①目标 努力做好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开展生产装置达标工作,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和防治水污染为重点,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②主要指标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95%;烟尘排放量9.2万吨,粉尘排放量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4万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9亿吨,处理率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由1994年的7.9公斤降到7.7公斤。
——工业固体废物(不合粉煤灰)产生量400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置率达到90%。
——“三废”综合利用产值13.4亿元。
(9)轻工业
①目标 继续贯彻“综合防治、厂内为主”的轻工污染防治方针,力争做到增产不增污,基本控制住轻工污染的发展趋势。
②主要计划指标
——造纸行业。大中型造纸厂碱法、硫酸盐法制浆工艺全部配套碱回收,碱回收率达到40%,年回收碱量70万吨,削减有机污染负荷20%。白水回收率达到70%,回收水量8亿吨。
——食品发酵行业。大幅度提高废糟液综合治理利用率,减少有机污染负荷30%。
(10)纺织工业
①目标 突出废水和噪声污染防治,大力节约用水,提高废水治理水平;积极发展无梭织机,从根本上解决噪声问题。
②主要计划指标
——纺织废水年排放量12亿吨,处理率达到90%;空调废水90%回收利用;化纤浆粕实行清洁生产,污染负荷减少80%。
——推广无梭织机,年产能力达到2万台;降低环境噪声与加强劳动保护措施相结合,对布机车间进行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处理,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噪声问题。
(11)医药工业
①目标 实行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方针,提高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开拓综合利用新领域,实现增产不增污。
②主要计划指标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80%,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65%,烟尘去除率达到80%,粉尘回收率达到80%。
——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三废综合利用产值5亿元。
(12)机械工业
①目标 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大力发展低污染高性能的机电产品,大力开发大型、成套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备,逐步形成多层次产品系列、布局合理并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环保机械制造体系。
②主要计划指标
——污染防治计划指标
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6亿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降到10.7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4%以上。实现达标排放。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9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50万吨,烟尘排放量控制在40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
——机电产品污染控制计划指标。
主要机电产品有5%达到当时世界先进水平,40%左右达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水平,量大面广的、耗能高的机械产品平均效率提高3—5个百分点。
节能产品的品种数从2000种发展到5000种,50%以上达到或接近国际80年代末期水平,在效率和能耗指标方面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机电产品的噪声、振动控制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指标。
——环保机械计划指标
环保机械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的产品产值达到183亿元;产品品种达到4500种。
4.乡镇企业污染防治
(1)目标
初步建立起乡镇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扭转乡镇工业污染失控的局面,部分污染严重地区的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创建一批文明生产、排污达标的工厂。
(2)主要计划指标
——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80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830万吨。
——工业废气消烟除尘率达到70%以上,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50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控制在80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1070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主要任务
——建立乡镇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县(市)一级环保机构,乡镇企业发达的县(市)要延伸到乡镇一级。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统计、监理、监测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控制乡镇工业污染。制定《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严格禁止采用简陋工艺炼砷、炼汞、炼铅锌、炼硫磺、炼焦和小化工生产,对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把乡镇工业重点污染源列入政府限期治理计划。
——加强规划,合理布局。“九五”期间,90%以上的县(市)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制订乡镇企业环境保护规划,以县城、建制镇和现有乡镇企业集中地为依托建立工业园区,相对集中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
——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规模经营。按照乡镇工业污染控制重点行业行重点地区名单,合理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规模效益,增强污染防治能力。全部关闭5000吨以下规模的小造纸厂、年产3万张(折牛皮)以下的制革厂、年产500吨以下的染料厂及土法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炼铅锌、选金、电镀、漂染、农药等污染严重的小企业,逐步关闭1000吨以下规模化学制浆造纸厂。
—依靠技术进步,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乡镇企业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
——推广适用技术,加快乡镇工业污染治理步伐。重点筛选和推广造纸、建材、电镀、印染、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防治技术。
(三)城市环境保护
“九五”期间,我国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到2000年,城市数量将达到800个,建制镇达2万个左右,城市人口4.5亿,城市化水平达到35%。城市环境保护仍将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1.主要任务
要继续执行“统一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整治”的方针,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交通污染。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居民文教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
基本控制住城市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部分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大多数城市的环境质量基本适用小康生活水平的要求。
2.主要指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控制在330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180亿吨,城市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600万吨。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产生量1.8亿吨。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新增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能力l000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5%;新增供气能力800万米3/日,燃气普及率达到70%;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3亿米3;新增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17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米2,绿地覆盖率达到27%。
——城市环境质量指标
大气悬浮微粒年日均值浓度,南方城市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北方城市争取达到三级标准。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南方城市(除高硫煤地区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它城市达到三级标准。
氮氧化物年日匀值浓度,人口在100万人以下的城市达到国家一级标准,100万人以上的城市达到二级标准,200万以上特大城市争取达到三级标准。
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提高5—10个百分点。
3. 重点领域
(1)制订和实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九五”期间,所有城市都要制订或修订环境保护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要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有机结合,与城市建设规划相配合,在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结构、布局和功能分区时,应充分考虑城市环境容量,提出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编制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计划。尤其要做好新建开发区的环境规划。
“九五”期间,要制定《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提高规划的编制水平,加强规别的实施管理。
(2)坚持实行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城市人民政府要对城市环境质量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城市环境改善指标列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城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办环保实事,每年选择几件污染扰民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或基础设施薄弱环节,集中资金,限期解决。把办环保实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实施,讲求实效。
(3)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建设与改造,把污染治理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市经济发展计划。积极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
——城市水污染防治。要与节约用水紧密结合,推行清污分流和污水资源化。加快治理工业污染源,重视生活污水处理,提高污水集中处理和合理排江排海的能力。到2000年,50万人口以上城市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严格控制城市污水中重金属的污染,基本控制有机污染和城市河流污染带的发展。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水域功能区。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建设和巩固烟尘控制区。实行优质燃料优先供应民用的政策,加快城市供气和集中供热建设;推广使用型煤,禁止原煤散烧。严格控制尘污染。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城市要加强对二氧化硫的治理。控制大气氮氧化物污染的发展。重点保护好居民文教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大力开展废物综合利用,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场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能力。重点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合理处置。
一一城市环境噪声控制。结合城市改造,根据城市功能区特点加强管理。继续创建噪声达标区,确保居民文教区的环境质量。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加强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治,重点控制主要交通干线的噪声。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解决噪声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