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风机、水泵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经贸资[1995]011 1994年5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新疆兵团经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生产部:
风机、水泵是量大面广的主要耗能设备。在用的风机、水泵中,低效高耗的比较大,节电潜力相当大,节能改造任务紧迫和艰巨。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示精神,根据我要国经贸资[1994]763号文《关于加快风机、水泵节能改造的意见》,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工作
领导重视是抓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763号文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提出任务,督促检查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研究运用各种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制定鼓励企业进行风机、水泵节能改造的技术经济政策。帮助企业筹集改造资金,大力宣传风机、水泵节能改造的意义和效果,使企业自觉自愿的进行技术改造。要注意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以典型引路,指导企业提高技术改造水平。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组织工作,协助企业落实技改资金和对项目的跟踪检查、项目后评估、协调项目还贷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要逐步实现由只重年度(安排项目)、重审批向同时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方向转变。
二、抓紧编制风机、水泵节能改造规划
风机、水泵量大面广,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各有不同。要使节能改造有条不紊的进行必须首先搞好规划,以规划引导改造。编制规划应掌握以下几点:
1、搞好调查摸底基础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各自隶属关系对所属地区或行业风机、水泵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要做到情况明、问题清、分析透。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制定改造技术方向,提出改造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纳入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进步规(计)划中去。时间可按5年—6年安排。根据资金和企业条件,制定年度分期分批改造计划。凡没有改造规划的,国家将不予安排技术改造贷款规模和项目。
2、编制规划的原则
编制规划、安排计划时要贯彻集中力量和资金,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扶优扶强、上档次、上水平的原则。
在规划的编制上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如冶金、电力、石化、化工、煤炭、水利、建材和城建等;二是重点项目,如重点安排投资省、见效快、节能和经济效益显著、还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的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抓好本行业的示范、试点工程,并制订具有本行业特点的风机、水泵节能改造技术路线,以指导本行业的风机、水泵节能改造工作。
3、编制规划的主要内容
(1)应用现状
总量情况:即总台数、总容量、总耗电量,并按风机、泵类等设备分类分列,其中分别列出八个重点行业情况。
(2)节能潜力
应改造的总量情况电力企业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探讨:总台数、总容量、总节电量,并按设备分类列出,其中分别列出八个重点行业情况。
(3)改造措施、方案和效果。
措施、方案包括:用节能设备更新替代原高耗能设备和对原有设备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两项内容,并分别列出改造后节约电力或其它资源、直接经济效益(万元)和投资回收期。
(4)规划时间按1995年到2000年安排,并列出年度计划。
(5)投资及来源,分别列出自筹资金和贷款资金。
(6)规划应包括企业用自有资金改造的风机、水泵。
(7)规划表和确定的负责机构及联系人一并于1995年9月1日以前报我司。
三、做好“加速折旧”的备案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企业贯彻执行财政部财工字[1995]28号文《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的规定。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这个政策,调动更多的企业进行风机、水泵节能改造。凡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后的风机、水泵,不受改造资金来源限制,均可按28号文规定执行。
为了及时掌握了解全社会风机、水泵节能改造的情况,企业选择3年-5年加速折旧技改方案后,在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的同时,应按隶属关系抄报各地经贸委或行业主管部门。
四、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改造步伐
风机、水泵节能改造要大量资金投入。各地区、各部门需要开拓思路,认真研究资金来源和自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研究政策扶持措施。
目前资金的主要来源和筹资渠道有:
·国家安排的技术改造贷款和贷款规模;
·地方或行业筹集的资金和基金;
·企业自有资金;
·吸收和利用外资、债券等其他投融资形式;
· 新建、扩建或改造工程中总投资中专门安排于风机、水泵部分的资金等。
五、在新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选用先进、可靠、节能型风机、水泵
节能技术改造必须坚持先进、实用、可靠、经济、节能的原则。在现有高耗能的风机、水泵进行节能改造的同时,对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新上的风机、水泵等设备和系统要严审把关,防止新建、扩建工程边投产边改造。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建设部计资源[1992]1959号文《关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对新上的技改项目,其风机、水泵应严格按照国际GB/T13466—92《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中的要求选配,以符合经济运行要求。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严禁选用,具体规定详见国家经委、财政部、机构部和中国工商银行经机[1986]366号《鼓励推广节能机电产品和停止生产淘汰落后产品的暂行规定。
六、为了满足风机、水泵节能改造的需要,提供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的优质风机、水泵产品
国家经贸委资源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技术力量强、产品质量好、具有经济规模的风机、水泵制造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于现有风机、水泵产品,将委托有关部门组织评选后,向全国推荐一批节能型产品(目录),供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作用。对于仍生产国家已明令淘汰的风机、水泵的企业,要停止生产。
七、加强技术服务工作
为使风机、水泵节能改造的推广工作顺利而有序的进行,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企业提供风机、水泵节能改造技术服务,以中国设备管理培训中心等单位为依托,有计划的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国内外信息交流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印章)
199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