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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反垄断法》
中国经营报7月26日讯 中国过去一直实行计划经济,所以无需制定《反垄断法》。但自确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起,中国就把反垄断问题提上日程。特别是近年,过去一向被称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电信、邮政、金融、电力、铁路运输和出口等六大国有企业和行业,纷纷分拆改组,引入竞争机制。
据《山西发展导报》报道,法律专家指出,中国的垄断跟外国不大一样,外国多半是行业垄断,中国则是行政垄断。如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许多基础设施产业,政府既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这就决定了这种垄断的性质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私人经济垄断会获得超额利润,而行政垄断往往会导致企业的组织管理的低效率和资源运用的低效率。个别部门曾把行业价格自律作为一种经验来推广,这其实是一种垄断行为。 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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