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电公司改革看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

兼谈国电公司生存的理论基础与近期发展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公司”)正式挂牌,并与电力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轨运行;1998年3月19日,电力部辙销,国电公司脱离政府序列,开始在市场经济轨道中以陌生的企业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探索前进。

    国电公司诞生于新旧体制激烈碰撞的交替时期,这一时期以政府机构大改革和产业、企业组织结构的深度调整为重要特征。因此,可以说国电公司既是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一出生就预示着她的发展并非坦途,而是一项艰难的开创性事业,它既要借鉴发达国家同类公司的运作模式,又不能完全照搬;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与旧体制对接,又不能贴得大近,有复制旧体制之嫌;既要大胆往前走,又不能走得大快而导致不稳定;既要让国务院领导放心,又要让下属企业满意。因此,矛盾中求发展,探索中求前进是国电公司注定的命运。

    国电公司成立三年来,实现了电力作为基础产业,从计划体制下政府为主 体的管电模式向市场经济以大公司为主体的办电模式的转型。同时,确立了自身电网经营型、电源控股型、集团化、现代化的功能定位。但是,政界、理论界和企业界对国电公司的非议却一直没有停止,甚至一些高层领导,对国电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认为变电力部为国电公司不过是权宜之计,国电公司本身也只是一个过渡产物。在这种背景下,国电公司的发展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1.来自自我的挑战

    最大的挑战莫过于此。在理论探讨国电公司定位时,人们似乎都很明白,但遇到具体问题,习惯性思维就作祟,行政权力就象诱人的“‘罂粟花”,令人 留恋难以放弃。加之改革措施不配套,国电公司在成立初期不得不代行许多政府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我不管谁管”的强烈责任感时时影响着国电公司角色的转换。因此,只有勇于向自我宣战,清除旧体制痕迹,果断让出行政权力,国电公司才能为自己开辟一条崭新的发展之路。

    2.来自国电公司系统的挑战

    系统内有一种普遍看法:中国现有的电力供求关系与管理体制格局基本平衡,国电公司似无存在必要,持这种观点的同志简单把国电公司实体化与各局 部的权与利对立起来并作壁上观之态。国电公司重组中,如果某些改革措施不力或集分权调整的时机掌握不佳、方式不当,就可能导致电力行业经济效益下降和服务质量降低。因此,如何使系统上下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电公司重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论证国电公司及其子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在理论上合理,在实践中可行,是国电公司必须正确对待的。

    3.来自理论界的挑战

    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国电公司以垄断组织形式存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竞争法则相悖,要求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的呼 声日益强烈,在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分治已是既定事实,国电公司又是部改公司的前提下,国电公司如果不能彻底摆脱政府机构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不能找到合理定位,继续政企不分,就将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指责,因此,必须主动推进改革,依靠改革迎接挑战。

    4.国家电力工业的重任在肩

    电力工业是保证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产业,国电公司系统是我国电力工业的主力军。国电公司改革的成功与否不仅对自身和系统内的影 响重大,而且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稳步发展。

    不过分他说,国电公司面对诸多不确定因素,生存与发展环境偏紧,自身的实体化改革不允许走错一步,一招不慎,全盘皆输,是国电公司的真实处境,也是本文提出国电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理论和建议命题的关键所在。

    二、国电诊司存在的理论基础

    从电力行业作为有限竞争和自然垄断的行业特点出发,从迄今为止我国的 电网仍为七、八块各自封闭运行的独立电网,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并没有形成出发,从国电公司历史上作为部改公司、前途上作为主要从事电网建设和经营的集团公司出发,从中国的电力工业实情和发达国家的电力公司实践出发,笔者认为,国电公司的产生不仅在实践中是必要的,而且在理论上以下述三个理论作为依托。

    1.非均衡论

    相当长一段时间,国电公司系统内和社会上存在一种普遍观点:由于近年 来电力市场上供求关系的改变,五大电力集团及各独立省公司在各自的区域内实现了自求平衡,这种平衡决定了我国电力工业保持五大电力集团企业组织模式的合理性,由此形成电力管理体制的总体平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电力的供求均衡。多方集资办电政策明显见效,电力长期供不应求局面大为缓解,供求平衡,供略大于求的局面不仅理想,而且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想象空间。

    (2)市场竞争均衡。五家电力集团和七家独立省公司的企业组织格局有统有分,适度竞争,既符合社会主义国情,又符合市场经济竞争法则。

    (3)电力管理体制平衡。国电公司系统占全国发电量的60%左右,因此。全国电力供求平衡与国电公司所属五太集团和七家省公司自求平衡的管理体制密不可分,所以这种平衡的管理体制是合理的,这一体制格局至少应维持到2010年三峡电站投产之后。

    (4)电网布局平衡。现有分割的电网格局与我国生产力及经济发展相平衡。而全国联网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第一,五大电力集团和各省公司已基本实现自求平衡,即使全国联网,也不会有交换电量,葛沪线就是一个典型例子,60亿千瓦时的输送容量,交换电量不足1/6;第二,全国联网投资过大而交换电量又少,远距离输电线损大、成本高,经济上不合算;第三,目前处于分割状态的输电网主要有50万伏、33万伏和双万伏三个电压等级,全国联网会使主网架不匹配,技术上不可行。因此,在五大集团和七家独立省公司的电力体制下所形成的七、八块独立电网的封闭运行模式,才是符合中国电力工业现状和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见《产业论坛》1999年第11期丁宁宁文)。

    我们将上述观点归纳为“均衡沦”。在均衡论的指导思想下,东北电网与 华北电网之间的网距只有140公里,也仍未联网。

    但是,笔者认为,现有电力供求和体制格局在均衡表象的背后,掩盖着深层次的不平衡。

    第一,资源分布和地区间用电负荷不均衡。西部水电资源、中北部煤炭资 源丰富,东南部经济较为发达,这些都决定了西电东送、北电南调的电力供求基本格局,尤其是在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政策下,认清这一点,尤为重要。我国地域辽阔,东西时差大,新疆与东北的时差至少两个小时,南北温差大,客观形成了供用电不均衡的自然原因,决定了不同地区用电高峰和低谷的不同。如果我们能够把不同地区的用电高峰在时间上错开,再通过全国联网对现有电力资源进行重新均衡配置,解决资源和用电负荷的不均衡,它所释放出的潜力将是非常大的。此外,我国水资源丰富,不同流域间的丰枯水季节不同,如何在丰水期水电多发不弃水,枯水期火电多发跟得上,保持均衡供电,就需要在不同的流域之间进行调配,而水电和火电资源的合理分布,并通过联网完全可以弥补由于丰枯差带来的供电不平衡问题。

    第二,电力企业机组结构不合理。高耗能、高污染的小机组大量存在,不仅电源水平很难提高,而且经济规模无法形成;

    第三,低水平的供应量。目前我国人均用电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城市和农村居民用电受到配电网的严重制约,只能维持简单需求;

    第四,输变电网的瓶颈束缚。在中国经济低速运行、结构调整时期,用电需求较弱不仅是暂时现象,而且与输变电能力较低密切相关;

    第五,电价极不合理。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电价差别很大,人为制造的行业平均利润率,以消费者的极大付出为代价;

    第六,严重的地方保护。区、省自求平衡导致严重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局部的高度垄断,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消费者受损,地方政府得不偿失,人们对电力行业的批评日趋严重;

    但是,目前中国的电网,基本上是五大区域网再加上若干封闭的省内小电网,互不连接,没有统一电网实现平衡,造成了巨大浪费,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一定是实现全国联网。

    结论:中国的电力结构和供求关系在总体上和在局部上的平衡仅是暂时的过渡现象,随着经济发展,现存和继续产生的不平衡,证明中国的电力结构在本质上是不平衡的,我们将其归纳为“非均衡论”,解决“非均衡”的状态,要求构筑全国统一市场,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全国统一市场要求全国联网;全国联网依靠五大集团公司或独立省公司作为建设和经营主体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国电公司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调度现有电网的存量资产和各种增量资源,才能完成全国联网这一重要使命。 “非均衡沦”是全国联网的重要理论支点,当非均衡理论支持下的全国联网被人们普遍承认并尽快实现时,国电公司的存在价值才能真正为人们所不争。未来几年中,国电公司是昙花一现,还是在市场经济中以现代公司形象站稳脚跟,迅速扩张,最终取决于我们对非均衡论的真正理解、大力宣传和全国联网的组织实现。

    2.大循环论

    目前,我国电力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多种电价、差别很大、极不合理,各种矛盾集中反映在电价上,有人认为,这种状况是国电公司一统天下的结果。认真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制下的还本付息电价政策导致“高进高出,一厂一价”,这一政策虽然在历史上促进了电源项目的发展,但却忽视市场供求规律,以电价不断攀升,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受损为代价,更重要的是,旧体制计划办电的旧模式难以被市场办电的新机制所取代。

    其次,分割的电力市场无法使有竞争力的电源企业通过竟价上网增大发电量,不能通过优胜劣汰提高电力行业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

    第三,一些地方政府在局部利益的驱使下,不肯用外省、外区的低价电。拼命让自己投资或贷款担保的电厂发电,将高价电强加给用户。这种高成本、局部小循环、保护一个点的做法,使用电单位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客观上产生了打击一片的效果,不仅用电单位利益受损,地方税收减少,财政收入下降;而且城乡居民被迫使用高价电,对地方政府和电力管理部门产生诸多抱怨。事实上,这种靠地方保护生存的小循环,首先损害的是地方的自身利益和当地消费者利益。小循环在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十分盛行,它以浪费资源、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抑制全国联网的大趋势,以五大区为基础的中循环,虽然在规模上比小循环太,但实质上并没有给全国电力资源的统一配置带来根本性变化。

    显然,电价不合理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审批制办电的体制,使我们积重难返;另一方面是现有电力工业的生产力布局和管理体制本身不合理。因此,我们必须改由电力项目和电价制定的审批制为市场准入制,同时必须打破“均衡论”和建立在地方保护主义基础上的小循环和中循环的旧管理体制,尽快过渡到建立在全国联网基础上的大循环,通过竞价上网、破除地区分割和封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所谓大循环,就是让地方政府从地方经济的整体格局和当地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出发,算大帐不算小帐,获职成本较低的电力资源,这样做,尽管使用外地低价电会使本地区、本系统的电厂受损,换来的却是整个地区工商产业用户的用电成本下降,利润上升,这必然会使当地税收的增加。而地方政府通过增加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则可适当对受损的本地电厂给予补贴。最终实现受益一大片、保护一两点的大循环模式。大循环还可使当地城乡居民受益,而这给当地政府带来的间接综合收益也是不可低估的。而就电力工业体制的改革来看,大循环走出了长期以来电力行业各局部自身封闭运行的怪圈,理顺了体制,并朝着竞价上网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此外,农村电价过高,用电量过低是一个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也是近几年电力供给过剩的原因之一。目前提出的一个办法是以城市用电“背”农村用电,实质上这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难以长期维系。而只有通过全国联网实现大循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与农村用电的同网同价问题。

    大循环将走出电力行业谷局部封闭运行的怪圈,理顺体制并朝着竞价上网的市场方向迈出一太步。如果说大循环建立在全国联网基础上,那么实现全国联网则取决于国电公司准确的功能定位和迅速发展,因此,全国联网既是国电公司的安身立命之本,更是其重要使命。

    结论:如何使我国的电力工业体制从小循环步入大循环,一方面要通过对大循环理论的深入探讨和普及宣传,让各地方“诸侯”认识到“从保护一点打击一片”到“受益一片补贴一点”,算大帐不算小帐的经济合理性;另一方面要让人们普遍看到国电公司在实现全国联网,构造全国统一市场,实现大循环让消费者受益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有限竞争论

    垄断和竞争的关系是现代生活中人们谈论越来越多的话题。

    首先,垄断是与竟争相对应的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众多行业皆遵从垄断是竞争之母这一史实,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公司的运作轨迹又充分证明了垄断是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垄断在计划体制国家和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均普遍存在,垄断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它可避免那种由于盲目竞争带来的波动和浪费,但垄断本身由于缺乏竞争,又产生综合效率低下,以至于不能为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负作用。因此,垄断是一把双刃剑。

    从理论上看,垄断分为以下几类:

    (1)按照垄断的性质,分为行政配置型垄断和资本积累型垄断。行政配置型垄断建立在计划体制上,是人为用行政手段主观地配置社会资源,配置主体是政府;资本积累型垄断,是靠单个资本的积聚或收购兼并实现的资本集中所形成的垄断。这种垄断产生于竞争。如果说前者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资源配置手段,后者则是资本主义国家典型的资源配置方式。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政策,因此,对国家基础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应在尊重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市场经济垄断与竞争关系的一般发展规律,力争找到一条快速稳定发展的捷径。

    (2)自然垄断和人为垄断的关系。电力行业到底是不是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行业的特点是什么?这是探讨国电公司生存和发展理论不容回避的问题。自然垄断在经济学意义上的基本特点是:在某一行业中一个厂商生产的产品总成本低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厂商生产该产品的成本之和,这样的行业就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因此各国政府通常会直接授权一家企业垄断该行业的生产经营而不允许通过市场盲目竞争带来的不稳定和短期的低效率,一般说来,自然垄断由行业特点决定,通常适用于电力、铁路、公共交通等价格需求弹性较小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绝大多数自然垄断行业又与政府作为主体进行的人为垄断密切相关,被认为是一种特许权垄断,因此自然垄断与人为垄断并不是截然对立的。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经济的出现,许多基础产业和公共产品的替代物相继产生,人们对运用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的综合优势,发展自然垄断行业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自然垄断行业本身的界限和范围也是随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而不断变化的。

    就电力工业来说,我们可以说它是自然垄断行业。但是,当我们对电力行业进行产品细分时就会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范围的扩大,国民经济生产力基本布局的变化呈日益加速之势。早期被认为包括于自然垄断行业之中的电源部分,今天则已被人们公认不在自然垄断行业之列,完全可以放开竞争。而电网特别是输电网,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国均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中国也不能例外。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大国,很难设想允许单个厂商盲目建设和经营电网所带来的非经济规模之劣势和对国家经济安全所造成的威胁。

    (3)按照垄断权的功能,可分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型垄断和单一经营权垄断。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型垄断是传统的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经营模式,即所有权高度统一,通常在国有独资企业形态下实现对经营权的垄断,单一经营权垄断是对某一产品或行业实行统一经营,包括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等,但所有权适当分散,在所有权多元的条件下,以股分公司形态通过向其他投资者配售优先股等方式,使其只拥有约定的股息率而无表决权,以此保证国家股东实现既可通过筹集社会资金发展自然垄断行业,又可确保对该行业的统一经营权的战略目标。如电网就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的自然垄断逐步演变到所有权放开的单一经营权垄断。

    由于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基础性和公用性三大特点,许多发达国家都曾一度将电力工业视为自然垄断行业,因此,电力工业从最初的自然垄断到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经历了一个较长过程,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少国家把电力工业划分为发、输、配、售等不同领域,首先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较多竞争机制,将输电和配电,尤其是输电限制在有限竞争的范围内。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国电公司亦应致力于在发、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市场,走中间统一经营、两头充分竞争之路。

    国电公司组建和成立的理论基础就在于电力行业,尤其电网经营领域是自然垄断行业,这一行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都不可能是充分竞争领域,即使在这一行业适应引入竞争机制,竞争也是有限的。有限竞争论是国电公司产生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必须根据这一理论来制定国电公司的经营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方向。同时,也应组织力量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以使人们对国电公司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国电公司的经营功能定位于电网的建设和经营是符合电网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特点的,而这一领域又是不能引入充分竞争机制的。那种认为建立国电公司并实现全国联网就是搞大一统的旧体制复归,阻碍竞争的提法是缺乏理论和现实依据的。

    三、全国联网——国电公司的重要目标

    目前,我国电网设施基本是以五大电力集团为基础形成的七、八块电网,互不连接。在这一背景下,抛开全国联网,无论我们讨论竞价上网,还是讨论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无论是争论国电公司的存在价值,还是肯定五大集团逐鹿中华的现实;无论是谈垄断还是讲竞争,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抓皮毛不看实质”,难以产生实际意义。

    当前,全国联网到底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那种否定全国联网的观点,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是不能成立的。第一,全国输电网的主网架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联网后的匹配,远距离输电问题则可通过科学的市场接力式调度加以解决;第二,变交流输电为直流输电即可解决线损问题,在技术上不存在难点,如葛沪线;第三,全国联网所实现的资源优化配置带来的效益将远远大于其投资;第四,只有全国联网,才能实现竞价上网、有效竟争和优胜劣汰,才能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的电力产品;第五,全国联网的经济 性绝不能用静态和今天的眼光看,而必须用动态和发展的眼光对待。如果没有统一大市场,就永远不会有交换电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消费者满意的产品。尽管笔者从市场经济的原则出发推论,统一大市场一定是经济的,但更尊重一切都只能由全国联网后的实践作为检验的标准。

    不难看出,全国联网已成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关键,也是我们客观评价国电公司产生和发展的标准。依靠各省公司和五大集团推动全国联网是不可能的,他们本身作为均衡论的支持者,更愿维持既有格局,而全国联网必然带来体制格局变化和利益重新分配,既有利益极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同时,全国联网需要巨额投资,五大集团和省公司均没有这样的实力。

    对于电力工业来说,全国联网是实现结构调整的前提,只有打破地区分割和保护,才能淘汰高成本、低效益的电源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国电公司的设立必须基于全国联网这一目标,以寻求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构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为已任,集中力量建设电网和经营电网。一旦实现跨区联网和全国联网,即可在国电公司直接推动下,迅速推进,从省到大区,从大区到全国范国内的竟价上网。因此,从战略眼光看。全国联网将不仅打破诸侯割据的分割体制,而且必然成为中国电力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四、对国电公司近期发展的建议

    研究国电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从哲学高度给予认识,这一改革并不是简单、机械地重复政府机构改革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是在“合”中体现“分”,在统一电网经营中分解其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分拆其资产和业务,正确理解“两型两化”的内涵,实现电网经营权统一和所有权多元的有机结合,探索出符合国际规范和中国国情的现代电力公司的组织制度。

    1.进一步转变观念 对国电公司的各级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来说,转变传统的思维模式,战胜自己并不容易,却非常关键,特别要注意防止两种情结:第一,恋“权”情结。在管理上习惯于也愿意扮演政府角色,承担政府职能,必须看到,行政权力十分诱人,但也十分害人;第二,恋“源”情结,在生产经营上习惯于抓电源企业建设、抓发电企业经营,甚至认为没有电源和发电,就不是电力公司,就不能体现国电公司的实力,不能完成国电公司的使命。而这正是国电公司被人们批评的要害所在。如果说,目前国电公司的同志对恋“权”情结的危害已有了一定认识和警惕的话,那么毫不容气他说,对国电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威胁更大的恋“源”情结则远远未被人们所察觉。只要不能割舍这种情结,国电公司就要么被人们批评为搞大一统的纵向垄断,要么被人们抨击为搞不平等竞争。而这的确是客观存在。

    2、进一步明确国申公司的功能定位

    首先,国电公司的发展绝不能以“电力部系统”的概念为前提;其次,国电公司必须打破“不能不管发电”的观念;第三,在功能定位上要进一步明确“两型两化”中的“经营型”是指电网经营,放开电源,经营电网,不能继续抱住大型电厂、坑口电站、水电站、新能源等发电环节不放,否则,厂网分开就是一句空话,不仅分散国电公司集中优势从事电网经营的战略构思,而且难以摆脱对国电公司搞大一统经济垄断的指责。

    必须抓紧研究国电公司的电网经营模式,在发、输、配、售四个环节中。实施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厂网分开,逐步将国电公司投资的电厂改造成独立电厂,回收对电厂的投资,集中精力搞电网;

    第二步,引人民间资金,选择一两家供电单位进行放开配电网的试点改革;同时积极配合经贸委电力司探索私人售电公司的组建;

    第三步,抓紧研究输电网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可行性,最终实现输电网的股权融资和上市的目标。

    在推进全国联网的同时,应把竞价上网提上日程,竞价上网亦应分三步走:探索以省为单位的竞价上冈,逐步过渡到大区为单位的竞价上网,最终形成全 国联网基础上的竞价上网。

    目前,多元发电主体的形成和相对过剩的电力供给为竞价上网提供了可能,必须抓住电力相对过剩的有利环境,适时推出局部竟价上网。

    3.正确处理电网建设、电网经营和电网所有三者关系。

    首先,从电网建设和电网经营的关系看,应建立“电网大家建,经营统一管”的指导思想,在抓紧跨区电网建设的同时,还应考虑通过电网存量资产的重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迅速扩充国电公司电网资产和经营规模,尽快使电网经营收入和利润占到国电公司业务收入和实现利润的一定比例,并形成国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新的增长点。

    其次,从电网经营和电网所有的关系看,应看到在今后相当的时间内,输配电网建设的滞后将成为电力工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全国联网进程中,仅靠国电公司自身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在国电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电网的基础上,可考虑以优先股方式或向国有股东发行“金股”(一票否决权)的方式动员社会法人和外资投资于一些局部输电网及城市、农村配电网,加速输电网的股份制改造进程。优先股的特点是实行约定股息率,没有表决权,非常适合于国家对输、配电公司的产业政策,通过发行优先股和金股制,完全可以实现电网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既广泛集资办网,使电网建设快速发展,又不违背电网统一经营的产业政策,这应成为我国电网经营的目标模式。

    值得强调的是,目前我国的电网没有独立价格、经营利润偏低、缺少发展空间和融资空间等问题,是制约国电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1999年国电公司实现利润86.7亿元,其中主营利润有15亿元,只占17%,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重发电、轻输电的指导思想使电源与电网的价格、利润分配不合理,国际上一般发电与输配电的价格与利润比为4:6。华北电力集团提供的数字表明,在电价和利润的配比中,发电占80%,而输、配电只占20%。此外,1999年国电公司总售电量为8179亿千瓦时,其中自身发电量只有2701亿,占总售电量的33%,外购电量占67%,在发电利润高,输配电利润低的情况下,这也是其主营业务利润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无论从国电公司迫切需要提高主营收入和利润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放开电网所有权,以股权方式融资上市的角度出发,均应尽快制定发、输、配三段式电价,提高输、配电环节利润率。

    4、正确处理国电公司实体化进程中的集分权关系

    国电公司的实体化进程,是国电公司改革成败与发展好坏的关键一步,国电公司上下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应树立理论先行的意识,正确处理与五大集团公司的关系,即先在软组织上找到变五大集团公司为分公司的管理手段,做到既能完成必要的组织调整,又能充分调动下属企业的积极性。尽可能回避由于集权管理不当可能带来政治和经济风险,务求改革顺利进行。

    尽管国电公司“以小部大公司方式双轨运行”和“按公司运转方式进行组织结构设计”的前两步改革已完成,并且正在实施网公司的分公司化及对其资产与组织结构的重组,但是,如果不能确保这项改革的成功,人们便会将其与国电公司存在的合理性联系起来,带来的不仅仅是国电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国电公司系统内部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国电公司所进行的集团公司分公司化的改革举措持观望和怀疑态度,焦点在于五大集团公司分公司化后能否找到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既有利于提高国电系统资源的统一配置效率,同时又能够充分调动集团公司的积极性。

    国电公司的实体化进程,要以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为前提,防止分公司化导致吃国电公司大锅饭和低效率的现象发生,因此,有必要研究五大集团分公司化后作为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的可行性,在明确分公司利润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以国电公司财务管理为龙头的统一结算制度,可以说是正确处理国电公司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集分权管理的最佳模式。切忌在理论和组织准备不充分的条件下,就把集团公司变为成本中心,搞收支两条线。

    在此,提出事业部制,确立国电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集分权关系。

    事业部制以高度分权为背景,是正确处理集分权关系的有效手段。它是指大公司内部以产品别或地区别划分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

    事业部结构的实质在于“事业部制”。事业部制是一种高度分权的组织结构,即在符合母公司经营目标与总体计划条件下,事业部通常可全权处理该部包括人员在内的各种业务,并可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策,及时调整产品与产量,母公司不加干涉,因此,事业部制是建立在模拟法人基础上的彻底分权,拥有与具备法人地位的企业相当的权力,被称为企业中的“企业”。

    事业部是三个中心的统一。第一,企业责任中心。事业部可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但必须承担经营责任。总公司按照利润、市场地位或生产效率等对其进行评价。第二,利润责任中心。事业部必须谋求更多的利润向总公司负责,确保总公司下达的利润目标的完成。第三,分权化中心。事业部的经理通常被看作是总公司总经理的“分身”,总公司总经理可大幅度将各种权力下放给事业部经理,使其对本部的企业责任、利润责任更好地负责。

    为使事业部自主经营和管理,还须有必要的制度保证:第一,总公司内部价格回避制度。总公司内部在生产、技术、协作方面关系密切,事业部之间互相调拔产品或原材料甚为普遍,调拔价格原则上根据市价标准。如果外购相同质量的零部件或半成品比集团内更经济,即可在一定范围内回避内部交易,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第二,各事业部均采用严格的经济核算制,事业部间不允许搞平调和以丰补欠,彼此间存在竞争,协作时按市场交易签订合同。第三,事业部长有权任免所属各职能科室(但对财务负责人只有推荐权)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各职能科室(财务除外)只对本事业部长负责,充分保证事业部长的自主权。

    值得强调的是,总公司对事业部的财务管理实行集权是事业部的另一大特点。总公司财务部门与事业部财务部门上下对口,以总公司财务部门为主、事业部长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事业部财务部门必须绝对接受总公司财务部门的控制。一是资金管理:总公司核定事业部的资金总额(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事业部按核定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占用费;总公司一般将事业部的正常流动资金额压得很低,稍有经营不善就会导致资金不足,只能向总公司内部银行贷款,利率同国家银行且额度有限,期限较短,超期变为高利贷,实际是处以罚款;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对事业部帐户的存款额规定最高和最低限,超过最高额的多余部分必须及时转入结算中心,有偿使用,达不到最低额即应向总公司贷款,防止资金分散和积压,促使事业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利润管理。总公司定期下达销售额指标,事业部据此制订经营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即要负全责。总公司要求事业部每月提交决算书,最高管理层据此了解动态,提出注意事项。总公司审计部门定期监察事业部帐薄及库存情况,实现利润按一定比例在事业部和总公司之间分配。事业部可内部统筹使用自留利润,用于扩大生产、添置设备、增加公益金和奖励下属等,但也有存入总财务结算中心的义务。

    财务管理在实行事业部制的集团中处于“龙头”地位,各项管理都强调以财务眼光审议。这样做符合用经济办法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使生产计划、财务核算、生产销售、经营效果和资金使用、成本管理和价格制订紧密连在一起,一切工作围绕经营目标。

    从国电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对五大集团公司采用分公司模式还是全资子公司模式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能够有效地实施集分权相结合的分公司事业部制和全资子公司事业部制。理论上,事业部制只适用于不具法人地位的分公司或部门,但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出资人,其资产与出资人财产很难划清,经营管理完全由出资人控制,二者可以看成是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全资子公司在管理上可以视同分公司,当然能按照事业部制模式管理。国电公司可选一家或几家子公司进行子公司事业部制试点,这是一种创新模式,将为中国大公司管理走出一条新路。

    5、慎重对待“省为实体”

    国电公司改革中,“省为实体”是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在打破传统体制,变集团公司为分公司的实体化进程中,“省为实体”正在得到强化。我们必须意识到,在电力供给相对过剩的情况下,省为实体将有可能导致各省公司不惜代价保护本省电源,排斥外来电源现象,在五太电力集团公司取消后,电力市场的分割反而更加剧了。因此,国电公司除了有必要申明五大集团分公司化的目的是在打破分割的基础上实现全国联网,在行动上则应加快大区之间和大区与省之间的联络线建设,为全国联网和进入大循环做好充分准备。

    6、注重外部环境的改善利改享措施的综自配套

    国电公司改革的成败不仅取决于自身改革是否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而且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和政府改革措施的配套。例如,电力价格不合理已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对电力体制改革与国电公司的发展日益产生不利影响,但是,电价的确定涉及电力开发项目的立项、投资、审批、电价核准、施工建设以及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环节的诸多因素,实事求是他说,这些都不是国电公司能左右的,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二滩水电项目,这是一个利用世行贷款,旨在实现西电东送的项目,建设投资近280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仅11亿元,只占3%左右,与国家基建项目的自有资本金应达20%的要求相差甚远,还本付息压力非常之大,从世行要求的二滩电站应达到12%的净资产利润率指标看,只有将电价提高到0.45元/度才能实现,即使降到0.31元/度的价格上网,也仍然不具竞争力,此外,川、渝分立,两个利益主体消纳一个项目,在协调上发生困难也是重要因素,显然,这种项目只有靠旧体制的呵护才能生存,一旦体制理顺,全国联网并实现竞价上网时,无疑将寸步难行。

    显然,对这类项目一定要从体制深处和源头找原因,如主持项目审批太权、电价核定及拔付企业和项目自有准备金的国家计委要首先躬身自醒,今后再批此类项目时,改变传统做法,实现市场选择。

    7.充分利用西部开发的有利时机

    国电公司在“2000年电力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加快西部城乡电网的改造,大力推进“西电东送”,积极开拓市场,争取政府在投资、税收、价格等方面的必要政策引导。毫无疑问,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确实是国电公司推进自身改革的有利时机,国电公司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加快电网建设和大区间的联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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