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泸沽湖的保护工作,于2004年10月27日召开泸沽湖保护现场办公会,决定用3年的时间认真抓好泸沽湖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八大工程”,加大泸沽湖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保护泸沽湖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泸沽湖地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保护摩梭文化世代传承。
3年来,丽江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如期完成了泸沽湖环境整治“八大工程”。一是泸沽湖流域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于2005年4月编制完成,2006年7月经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二是实施截污和垃圾处理工程,泸沽湖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竣工,现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泸沽湖旅游区垃圾处理场于2007年2月初开工,2007年12月竣工,现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拆迁改造工程,2005年4月启动里格村民族旅游文化民居接待设施整体后移搬迁,2006年12月全面完成,落水摩梭民俗观光村恢复项目于2005年10月启动,现已实施完成,两村共拆除违规、违章建筑78户3.15万平方米。四是实施沿湖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于2004年7月开工,二期工程于2006年1月启动,现已实施完成,建设湖滨带35.03公顷。五是环湖道路工程,于2004年11月动工建设,2005年5月竣工通车,建设道路10.4公里。六是竹地旅游服务中心工程(女儿国旅游小镇)建设工作,成立了泸沽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泸沽湖女儿国镇修建性详规》和摩梭乐园、演艺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以及《泸沽湖创意产业开发方案》的研究论证,阿夏天堂项目正在建设之中。七是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于2005年实施,完成路面硬化560米、河堤治理300米、建设“三位一体”沼气池38口、修建卫生厕所1个。八是实施泸沽湖“禁磷”和“禁白”工程,宁蒗县政府制定了泸沽湖“禁磷”、“禁白”实施方案, 2006年初开始实施,目前基本杜绝了在泸沽湖区域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一次性塑料包装物。随着“八大工程”的完成,泸沽湖的保护治理重点将从环境整治为主转变为监管和保护为主。
2008年1月24日,丽江市委、市政府在泸沽湖召开环境整治总结表彰会,表彰了在实施泸沽湖“八大工程”中的2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通过实施“八大工程”,使泸沽湖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工作得到了加强,环保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标准,景区面貌有了较大变化,秩序得到初步规范,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湖区群众的观念有了很大变化,为今后泸沽湖的保护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