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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体制需要改革 但要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消费日报 记者 盖东海 2005-12-23 10:21:20

  日前,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要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要求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据了解,目前,职工家庭用热机制中,由单位交费的福利供热制度 

  所积累的矛盾比较多,尤其是收费难、设施老化、能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通过改革城镇供热体制,解决福利供热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保障北方地区居民采暖和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

  供暖需要改革,这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但供暖怎么改革,却是一个问题。“两年内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改革,会不会一不留神成为取暖难、取暖贵,让相当一部分人用不起暖气?同时,哪些人能拿到采暖费的“明补”?“明补”的费用又会不会低于现有福利?这些都已成为如今人们关注的热点。

  对此,某报资深记者认为,暖气在中国北方并不是一种奢侈,而是生存之必需。对低收入人群的“明补”怎样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呢?眼下最现实的是,应该彻底抛弃“政府发文件,企业来买单”的传统补贴思路。政府可采取互助基金的形式,向各单位统一收费,并将收上来的钱,通过社区等渠道,发放到每一位应该享受“明补”之人的手中,从而避免当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全额补贴;企业单位有钱则补,没钱不补;没有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者无人给补”的现象。

  与此同时,更需要注意的是价格问题。《意见》中称,各地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供热的燃料特点,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供热商品化有可能变成垄断部门涨价的借口。长期以来,中国城镇供热的价格体制实行单一计划模式,使得产品价格普遍低于其价值。本次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这就意味着热价将随着改革的推进而上涨。而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使居民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如何在实现热价与燃料价格联动的过程中,确保普通群众的取暖,不让热价脱离政府的控制范围,保证社会稳定,将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挑战。

  供暖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应该怎么改革,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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