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能源网能源情报库仅供以下单位会员使用: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城市煤气协会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北京石油学会
及中国能源网会员内部使用。
    所收存的能源情报仅作为会员单位参考研究之用,本网不对所收存情报真实性负责。非以上单位会员敬请自律。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 010-519150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邮编:100038,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经核实后本网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陕西大中型煤矿回采率仅50% 煤炭资源浪费严重


华商报 2006-12-04 11:53:55

 

日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陕西省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普遍偏低,浪费了不少煤炭资源。  

  据悉,陕西省大中型煤矿平均回采率仅为50%左右,小煤矿的回采率约为25%到30%,远远低于国家最低回采率65%的标准。当前煤炭市场看好,煤炭企业超能力开采成为普遍现象。检查中发现,榆林市榆阳区常乐堡煤矿批准年产15万吨,去年实际生产竟达55万吨。一些矿山企业采富弃贫、挖浅(层)甩深、吃肥丢瘦、掠夺式开采的问题十分突出,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矿产资源的浪费。回采率低、超设计能力开采、浪费严重致使不少矿山服役年限大大缩短。神木县地方煤矿目前占有煤炭储量25.72亿吨,按回采率30%计算,实际可采储量只有7.7亿吨,地方煤矿大多已开采20多年,不少企业已难以为继。 

  对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我省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行为。通过整顿和规范,使乱采滥挖、浪费破坏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1999-2006 Falcon Power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