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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建煤矿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中国环境报 季英德 2008-01-07 11:22:31

     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山东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煤炭局和省环保局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山东省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规定,新建的煤矿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行业准入,严把节能评估和环保审核关,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煤矿、小选煤厂、小焦化厂。对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等低热值资源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实行优先上网和优惠电价。

  记者从山东省煤炭工业节能减排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山东省煤炭业将坚持优化设计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相结合、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促进全省煤炭工业节约、清洁、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山东省要求,煤矿设计要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排放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山东省还规定,选煤厂补充用水必须首先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或中水,洗煤用水应净化处理后循环复用,大中型选煤厂必须实现洗水一级闭路循环,洗选原煤清水耗用量应控制在0.15立方米/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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