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我国政府于2004年提出的加强APEC地区能源合作的倡议,9月26~27日,来自11个APEC经济体和国内的170多名代表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APEC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交流研讨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表示,中国有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传统。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取得长足发展,以年均超过25%的增速成为世界能源领域增长最快的亮点。到2004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1.1亿千瓦;并网风电场43个,总装机容量76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使用约6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6500万平方米,约占全世界的40%以上;建成户用沼气池1100多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2000多处,年产沼气约55亿立方米。
张国宝指出,2004年制定的《中国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鼓励发展风电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今年初,又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并将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这标志着中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已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在主题发言中说,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于宣传中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促进APEC各经济体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政策对话、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本次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承办,并得到财政部和外交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