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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 企业获退税470万元


深圳商报 记者李怀今 通讯员 陈俊峰 王春蕾 2007-06-22 10:33:47

    近日,深圳中联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收到了龙岗区国税局《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批复》和退税通知,龙岗区国税局平湖税务分局将为该公司退还2007年1至2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应缴的增值税82万元。

  据悉,该公司自2006年2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以来,龙岗区国税局平湖税务分局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为该公司办理了3次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合计办理了470余万元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已退还该企业“即征即退”税款388万元,剩余的82万元正在退税进程中。

  根据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龙岗区国税局平湖分局在该企业提出退税申请后,马上深入该企业进行详实的实地调查,在符合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及时为该公司办理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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