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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纳入法律轨道


《中国青年报》 程刚 崔丽 2007-06-26 13:50:42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正着手修订已施行9年的节约能源法,希望借此缓解日益严峻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压力。

  修订后的节能法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基础上,增设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规定,并强化了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管。草案还进一步明确了一系列强制性措施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包括制定强制性能效标识和实行淘汰制度等。在加强行政监管之外引入市场调节机制,将更有效地引导各种主体由粗放走向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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