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能源网能源情报库仅供以下单位会员使用: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城市煤气协会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北京石油学会
及中国能源网会员内部使用。
    所收存的能源情报仅作为会员单位参考研究之用,本网不对所收存情报真实性负责。非以上单位会员敬请自律。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 010-519150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邮编:100038,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经核实后本网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电监会出台新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发展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刘晓星 2007-08-06 11:47:03

   电网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正式公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并将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除大中型水力发电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不参与上网竞价,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 

  电监会新闻负责人张渝介绍说,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还较小,《办法》的出台可促进节能减排,以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供应比例。2006年我国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计划》,规划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未来5年和15年内的平均复合增长速度分别达到29%和22%。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对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含义、适用范围、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包括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1999-2006 Falcon Power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