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黑龙江省中心城市和能源消耗大市,哈尔滨市节能减排任务非常繁重。为此,该市围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技术进步、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哈尔滨市确定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从1.5吨标准煤降到1.19吨,主要污染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消减15.1%、4%和5%,氨氮和工业粉尘排放量不超过2005年水平。
为确保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预期目标顺利实现,该市将从根本上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在推进措施上,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摸清全市高能耗行业中落后产能的基本情况,列出实施时间表,实施综合治理。二是全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三是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抓好建筑节能,抓好交通运输工具节能,抓好党政机关、社会公共场所、商业和民用节能,抓好农村节能减排,抓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同时,该市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重视宣传教育,广泛增进共识。三是丰富调控手段,侧重资金引导。四是坚持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工作并举,坚决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