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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印发《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中国环境报 杨立群 2008-01-04 14:47:25

  中国银监会不久前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改进和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合理控制信贷总量,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金融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以“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银行授信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为指导思想,提出:一要充分发挥银行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银行业在我国融资格局中居于核心地位。项目建设、生产发展、物资流转都离不开银行业资金的支持。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通过信贷政策,积极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

  二要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节能减排战略的提出,为银行业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指明了方向,银监会将指导银行业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把信贷结构调整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三要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石油加工、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银行业信贷资产构成潜在风险。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规建设和风险管理,有预见性地化解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四要落实银行的社会责任,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性是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的基本保证和前提条件。银监会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追求自身商业利益、实现持续经营的同时,勇于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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