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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38家电厂承诺按期完成减排  完不成任务甘愿受罚


中国环境报 余景煌 尹燕华 2008-01-30 10:00:44

  在山东省淄博市近日召开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会上,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山铝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等38家燃煤电厂当家人向社会郑重承诺:保证按时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逾期完不成任务的,自愿接受处罚并被“一票否决”。

  据淄博市环保部门专家介绍,今年淄博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这38家燃煤电厂是影响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指标的主体排放源。按照山东省“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淄博市2007年、2008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每年削减8%,因此,全市燃煤电厂必须不打折扣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二氧化硫治理任务。在郑重签下承诺书后,部分燃煤电厂的当家人表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化解压力,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这份由环保部门监督执行的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承诺书主要从4个方面划定硬杠杠:一是对无脱硫设施的、22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220吨/小时以上的,确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二是企业完善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剂“自动添加、自动计量和自动监控”设施。2月底不能实现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的,6月底前必须增建炉后烟气脱硫设施;所有企业3月底前确保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与省、市环保局联网。三是加强对二氧化硫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凡不能按期建成脱硫设施或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自7月1日起一律实施停产。四是凡不能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治理任务的企业,自愿接受处罚并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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