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共推“绿色岸电”全覆盖

2017-09-28 14:16:46 新华网   作者: 洪莹  

近日,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现场推进会暨京杭运河岸电全覆盖启动仪式在浙江湖州举行。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三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共同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进一步减少船舶污染排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会上,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共同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港口岸电的规划布局、政策支持、示范建设、市场运营、标准规范、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与交流。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协同推进港口岸电推广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互联互通将实现新突破,为持续减少港口码头大气和噪声污染,打造“绿色港口”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多方合力共推船舶靠港岸电发展

由于水运具有运能大、成本低等特点,水路运输和港口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船舶也给沿线城市带来排放污染和噪音污染。研究表明,靠港船舶辅助燃油发电机排放占港口城市总排放的16%至30%。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将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列为重点推广技术领域。此外,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岸电建设奖励政策,发布了《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系统布局493套港口岸电建设目标。国家能源局亦将港口岸电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并正式发布。作为发展绿色清洁能源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国家电网公司也在港口岸电建设、技术标准、运营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实践,研发形成了全系列、高低压岸电技术设备与产品体系,制定发布了14项港口岸电企业技术标准。同时,累计投资约1.4亿元,先后在京杭运河、东南沿海及长江内河“两纵一横”区域推动建成岸电设施600多套,初步形成了国内示范带动作用。

浙江特色亮点频现绿色岸电

浙江岸电起步早、发展快,已经形成一套有政策支持、企业推动、市场运营等多维度推动的可借鉴推广的经验。2015年、2016年浙江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电能替代的意见》和《岸电推广应用指导意见》,为港口岸电的推广应用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2016年国网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率先在嘉兴建成内河水上服务区智能岸电示范工程。同时,浙江创新建立港航部门、浙电节能、供电公司等多方合作模式,在京杭运河浙江段、宁波舟山港大力开展内河低压岸电、海港高低压岸电的建设和推广普及,积极创建绿色港口,建成省级岸电运营服务平台,实现岸电互联互通,取得了明显的示范效应。目前浙江省共建成岸电供电设施428套,其中沿海153套(含高压岸电10套);内河275套。2016年全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用电量18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80吨。

未来两年,京杭运河全线公共水上服务区将实现绿色岸电全覆盖,还将在长江沿线,东部沿海全面推进港口岸电工程建设,最终打造“两纵一横”绿色运输线。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绿色岸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