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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证核安全必须善用社会力量

2017-10-20 09:53:48 中国环境报

核安全离不开独立权威的监管,更需要全社会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和参与。随着安全目标重返社会,在政府、工业界和社会之间应建立并通过“第三方”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社会转型期的核安全新要求

当前,中国核电技术及安全标准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但项目建设尤其是内陆核电却面临着诸多社会问题,这除了核安全具有“技术的复杂性、事故的突发性、处理的艰难性、后果的严重性、影响的深远性、高度的社会敏感性”等特点外,还与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密切相关,公众在关注“社会财富”的分配时也开始关注“社会风险”的分配。

世界发展史表明,国家或地区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时,往往是资源、环境、公共卫生、效率、公平等社会矛盾最为严重的时期,是矛盾的“凸显期”。跨越“凸显期”,美国用了20年,法国用了17年,联邦德国用了13年,韩国用了10年,日本用了9年,期间都曾出现过重大社会问题。而我国只用了从2003年到2008年的5年时间,至2013年我国人均GDP又翻一番达到6767美元,2014年约为7485美元,按“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速为7%预测,到2020年人均收入有望达到1万美元。

在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继而向信息社会以近乎“神话”的速度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结构平衡难度加大,群体性事件频发,“邻避效应”严重影响了国家重大项目决策。我国社会转型除了具有时间短、速度快的特点外,转型期的媒体生态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事事都有话语权”的“全民全媒”时代已经来临。

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新媒体彻底改变了受众在信息传播中的被动地位,但同时舆论杂音也开始日渐增多。如何运用新媒体化解社会风险对当前中国社会尤为迫切。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5年5月中旬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就提出“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将成重点团结对象,并要求“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

建立技术和社会普遍接受的“安全目标”

世界三次重大核事故后,核电是不是“必要的恶魔”,核电到底“安不安全”,“多安全才是安全”,“内陆核电应不应该建设”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思考和探索。道理总是越辩越明,这些争议对核安全是大有裨益的。

“相信技术进步和无风险核能,体现的是科学理性;对核能的风险表示担忧,是社会理性的体现。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才能使社会理性不空洞,或者使科学理性不盲目呢?”福岛核事故一个月后,文汇报记者田晓玲采访“风险社会”理论的创始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时说了这样一段话。

在笔者看来,这需要建立一个技术与社会都能接受的衡量尺度,单纯的技术性尺度解决不了核安全的根本问题,解决不了公众认识问题。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美国核管会在《为在21世纪增强核安全的建议》中总结说,两个千分之一的安全目标“即使提供了对人员的充分保护,但向环境的大规模放射性释放也是内在的不可接受的。”

的确,1986年美国核管会的核电厂“安全目标”只提出了人员保护的问题,没有提出环境保护的问题。因此,建立技术和社会普遍接受的“安全目标”是解决当前分歧的根本所在。

“迟早要回答这个问题。美国的标准是两个千分之一,那我们定多少,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都可以,只要能对这个量化目标达成社会共识就可以。”时任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汤搏指出。

全社会监督参与才能真正保障核安全

“环保部门要深入研究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运用规律,做到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与社会的交流与沟通,沟通交流不能听不得逆耳之言。”时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上的讲话对在新媒体背景下开展核安全的公众沟通非常有指导意义。

《中国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倡导对安全问题严谨质疑的态度,这种态度不仅存在于技术理性中,也要体现在社会理性中。通过与“反核”人士或有质疑意见的人士沟通,倾听不同的声音、尊重反对的意见,换位思考,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于提高核安全水平、避免重大决策失误都有重大意义。

时任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郭承站指出,我国核电发展面临的不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安全问题,而是公众认知问题。如何加强与公众沟通、创新沟通方式、增进互信,将是核电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我们必须敞开胸怀、热情主动,建立有效地沟通机制,进行建设性的沟通。如设立局长邮箱,征集不同意见并及时进行回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找出分歧,求同存异。

同时,还要广泛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推动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对留言与咨询进行梳理,请专业人士进行研究、分析和研判并积极回复,对于经过论证是科学合理的应及时纳入核安全工作中。与“大V”们加强线上线下联系,取得理解,形成互动,让关心核安全的人士都能把他们的热情和力量纳入核安全建设中,同时也让他们感觉到尊重,形成互信的基础。

只有这样,才能将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的指示落实到核安全的统一战线中。

核安全离不开“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独立、权威的监管,但同时也必须善用社会的力量,只有在全社会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和参与下,才能避免“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才能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的社会共治”。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核安全,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