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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长春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2017-11-20 08:17:03 长春市政府网站

11月19日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从11月20日起,长春将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据公安部交管局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已超过100万辆,公安部今天对外发布,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将增加吉林长春、河北保定、福建福州、山东青岛、河南郑州、广东中山、广西柳州、重庆、四川成都、云南昆明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启用外,各省(区)至少还有1至2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8年上半年,在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

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新号牌签注唯一的生产序列标识,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提升查处假牌假证信息化、精准化能力;号牌发放应用全国统一的选号系统,所有号牌号码统一监管、统一发放。

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号码增加一位,由5位升为6位,可以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按照不同车辆类型实行分段管理。小型新能源汽车会在号牌的第一位使用字母,而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则在最后一位使用字母,目前启用的字母为D和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

新号牌启用后,对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将全部核发新号牌。车主可以直接到交警部门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预先选定号牌号码,再到交警部门办理登记。选号时,可采取计算机自动选取50选1的方式,或按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新能源,长春,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