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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煤电企业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

2017-12-07 11:43:07 新华网   作者: 梁晓飞   

为有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山西省政府日前下发《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

今年9月,由于开工手续不全等原因,山西11个累计装机1006万千瓦、总投资457.9亿元的在建煤电项目被列入停建名单,6个累计装机742万千瓦、总投资317.8亿元的在建煤电项目被列入缓建名单。

针对停缓建煤电项目较多的情况,山西要求停建项目确保施工现场不作业,缓建项目可选择立即停建或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并对煤电企业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

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电企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进行信贷支持的同时,《方案》提出,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和批建不符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贷款、发债、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资;对缓建项目,要加强信贷风险管控,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有效保护金融债权。

山西能监办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山西发电装机容量约7900万千瓦,其中火电占比达八成,但全省最大用电负荷不足3000万千瓦。加之煤价持续高位运行,山西火电企业亏损面呈逐步扩大趋势,前9月亏损面已达79%。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山西,差别化,煤电企业,金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