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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力 分管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7-12-11 09:49:45 济南市纪委监察局

2017年12月9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组在检查中发现,市中区兴隆街道搬倒井互通立交项目、兴仲路市政工程、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凤凰国际项目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针对上述问题,市纪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同时组织并督导市中区纪委、高新区纪工委就扬尘治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经查,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区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污染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区市政局未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市中区纪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兴隆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马迎节,区市政局副局长杜绍国诫勉谈话;对兴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穆振国,区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建军,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市政局局长邹斌通报批评。

经查,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区城市管理局对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渣土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高新区纪工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徐继忠(主持工作),区城市管理局汉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勇(主持工作)诫勉谈话;对舜华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经济建设保障办公室主任兼政协工作室主任刘尚健,区城市管理局渣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郭正(主持工作)通报批评;对舜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庆胜进行约谈。
市纪委对市中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高新区党工委分管副书记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