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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6年发电企业节能环保情况

2017-12-14 09:15:19 浙江日报   作者: 梁蕾  

2016年,浙江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发电标煤耗283克/千瓦时,供电标煤耗298克/千瓦时,分别比全国低10克/千瓦时、14克/千瓦时。其中,统调火电机组发电标煤耗为282克/千瓦时、供电标煤耗296克/千瓦时。

2016年,全省火电机组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强度继续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为0.38克/千瓦时,较上年下降55.48%。氮氧化物为0.39克/千瓦时,较上年下降68.18%。烟尘为0.11克/千瓦时,较上年下降37.17%。固体废弃物基本实现综合利用。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浙江省,节能环保,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