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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出炉

2017-12-26 13:34:17 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 于学华   

节能环保产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大举措。黑龙江省环保产业起步晚,但发展较快,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12月20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左右。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2015年史上最严环保法开始实施,同年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了 《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为环保市场开辟了巨大空间。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黑龙江省有10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涉及节能环保生产活动,初步测算节能环保产业产值281亿元。2016年,黑龙江省环境服务业营业收入14.3亿元。此外,黑龙江省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有着巨大的环保产业需求。

尽管黑龙江省环保产业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产业发展水平低,龙头企业少、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方案》提出,逐步建立起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装备水平高、产品市场份额大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体系,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全省中观层面新增长点。

《方案》强调,重点发展节能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节 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高效节能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客车,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管理和电池组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以及在严寒环境条件下电池充放电性能等问题,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投融资体系不健全,政府资金投入少、产业项目融资难也是制约黑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方案》提出发挥绿色金融造血功能。切实落实好推进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对银行机构实施绿色评级。

此外,《方案》明确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鼓励社会资本为原则,利用已设立的省工业投资基金、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研究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担保力度。

《方案》提出,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价格及收费政策。落实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背压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价格政策以及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除尘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执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和电动汽车相关用电价格。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黑龙江,节能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