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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完成“大气十条”任务目标

2018-01-10 13:39:20 人民日报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天津市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0.1%,完成“大气十条”任务目标,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首次降至2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

与2013年相比,2017年天津PM2.5、PM1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5.4%、37.3%、72.9%。2013年―2017年,天津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显著增加,从2013年的145天增至2017年的209天。其中,一级优天数从2013年的6天增至2017年的24天,重度污染天数从2013年的49天降至2017年的23天。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勇介绍,天津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降低了PM2.5的浓度。全市二产比重由2012年的51.7%下降至2017年前三季度的38.2%;截至2017年底,已实现较2012年累计净削减燃煤约1030万吨,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比重由2012年的54.4%降至2016年的49%,天然气消费量由32亿立方米增至74亿立方米。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天津,大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