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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9·6”矿难 29人被追责

2013-01-16 08:45:42 甘肃日报

1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安监局获悉,日前,经国务院安委办审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甘肃省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9·6”重大运输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决定对刘占发、牟守权等6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马小建、魏忠诚等23人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给予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罚款200万元;同时责成张掖市政府向甘肃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012年9月6日18时6分,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副立井井筒套内壁作业过程中,距井底236.4米处的辅助盘发生倾斜、侧翻,导致在两个辅助盘上作业的10名工人坠井后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501.468万元。

事故发生后,张掖市宏能煤业公司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报告。

2012年9月8日,由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张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参加,成立了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9·6”重大事故调查组,通过救护队现场侦察报告、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依据有关规定,调查组决定给予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罚款200万元。同时对黑龙江省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二十二工程处花草滩项目部副井掘进队班长刘占发,项目部施工队长李武斌等6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黑龙江省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二十二工程处花草滩项目部副井副提升绞车司机马小建,生产处副处长魏忠诚,副总工程师张亚,工程处处长于富,山丹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九鸿,山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石军,山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唐谦,山丹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士博等23人给予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责成有关单位对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何福成、副局长王生坤通报批评;责成张掖市副市长成广平向张掖市政府作出检查。

 




责任编辑: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