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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电价偏高 广东出新方案监管电网公司利润

2009-08-20 09:49:2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雷辉实习生/胡佳艳)省政协委员冼燃认为广东电价偏高,建议调低电价以降低企业制造成本。省物价局答复称,目前正在制定电价改革方案,监管电网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并努力实现商业服务业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珠三角每度电比长三角贵8分到1角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冼燃提交议案称,珠三角电价每度要比长三角贵8分到1角钱,广东电价水平一直偏高、价区过多、比价不合理,加大了经济社会营运成本,影响广东发展后劲。

  从2003年以来,广东电价实施“三段收费制”,设立峰高电价、平段电价、谷段电价,实行差别收费,鼓励企业使用谷底电。冼燃认为,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但化工、钢铁以及连续流水线生产行业等大部分企业必须24小时连续生产,这些企业无法享受谷段电价的优惠。

  冼燃认为,目前国内用电需求疲弱,是下调广东电价的最佳时机。他建议,降低电价或改革当前“峰高、平段、谷段”的电价收费体制,削减“峰高”电价,降低企业的生产制造成本。

  新方案着力监管电网公司利润

  近日,省物价局答复称,虽然去年以来我省电力需求减少,但燃煤平均价格仍比前年上涨35%,发电企业亏损面高达72%。同时,有关数据显示,我省电力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电煤成本居高不下,高峰电力缺口依然存在,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今年也高达450亿。

  针对其他省区自行下调工业用电的情况,省物价局称,电价管理权限属于国家发改委,省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无权自行调整。并且,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局及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其他省区的自行降价措施已基本停止。

  省物价局透露,目前正积极推进电价改革,研究制定相关的改革方案:一是建立独立规范的输配电价体系,对电网公司的收入及利润进行监管,合理核定销售电价水平;二是实现商业服务业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同价,促进服务业发展;三是推进珠三角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尽可能减少电价价区;四是继续完善峰谷电价政策,根据用电负荷的分布规律及社会用户的用电特性调整峰谷电价;五是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出台后将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珠三角 电价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