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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能源结构专家小组认为核能还需要继续生产

2009-10-14 10:32:36 中国能源信息网

  2009年10月2日比利时官方报告称,国家不能没有核能的意见发布以后,出于政治动机拟关闭的核电厂至少还会延长大约10年。

  比利时现有7座核电反应堆,为国家提供超过一半(53.8%)的电力。由于2003年时的政府决定逐步淘汰核能,比利时核能反应堆(多尔1号,多尔2号和蒂昂日1号等)的寿命是有限的40年,2015年定为关闭的最后日期。

  然而,由现政府成立的能源结构专家小组(GEMIX)的立场是,这些反应堆将至少需要运行到2025年,直到能源提高效率的措施和可再生能源能有稳定供应为止。比利时能源和气候部长保罗马涅特日前称。最后报告由中央经济理事会和联邦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查。

  按照欧盟的目标建议及比利时的承诺,到2020年,比利时要实现能源消耗减少15%,可再生能源使用率为13%的目标。但是比利时能源结构专家小组发现,即使取得了这些东西,国家仍需要运作多尔1号、多尔2号和蒂昂日1号核电厂直至2025年。

  比利时能源和气候部长马涅特支持延长核能使用期,因为这将确保比利时国家的能源供应安全,避免大量产生二氧化碳,维持合理的电能价格水平,保护比利时每个家庭购买力和比利时企业的竞争力。

  比利时能源结构专家小组的一个新的研究似乎正在考虑再进一步延长10年,直至2035年的建议,但是要想延长反应堆运行50年,乃至60年的想法必须受到严格的审查。

  更富有戏剧性的是,能源结构专家小组的意见,多尔3号,多尔4号,蒂昂日2号和蒂昂日3号延长可能会到2040年。

  比利时的第一座商业核电反应堆于1974年启动,目前的7座核电反应堆全部是压水堆,年耗铀约1002tU,燃料及核废由阿海珐协办。自1990年起,比利时电力消费出现滞涨态势,按人口平均计,比国人均消费电量为7800KWh/年。比国目前年产核电480亿KWh,气电240亿KWh和煤电100亿KWh。

  按核电许可证有效期40年计,比国的核电起码会运营至2025年(不考虑延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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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比利时 核能 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