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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双三十”2009年度减排考核实施细则出台

2009-11-05 09:41:52 河北日报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有一项目标未完成即确定为考核未完成档次

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获荣誉称号并进行专项奖励

近日,河北省印发《“双三十”2009年度减排承诺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双三十”县(市、区)考核内容分为总量减排目标、环境质量目标、其他环保目标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为11项;“双三十”重点企业考核内容分为总量减排目标、排污达标目标、其他环保目标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为10项。

按照《实施细则》,总量减排目标为否决项

按照《实施细则》,考核实行百分制和加减分制,设否决项。总量减排目标为否决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有一项目标未完成即确定为考核未完成档次。减排项目(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有一项未完成的,不能参加优秀档次的评定。各项目标均按要求完成,得满分。单项目标或指标未完成的,适当扣减分,扣完为止。单项目标或指标超额完成、成绩突出的以及推动“双三十”工作积极主动、有特色、有亮点的适当加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对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考核奖惩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即: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由省委、省政府授予“2009年度河北省‘双三十’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进行专项奖励;年度考核为未完成目标的,在1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市、区)和企业所有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审批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负责同志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企业不得参加评优创先。对在减排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河北省 减排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