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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矿难 正副矿长受审

2010-03-04 08:52:29 重庆商报

3月3日上午,綦江法院公开审理去年“5·30”松藻同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重大责任事故一案。整个法庭座无虚席,十二名辩护人出庭辩护,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30日10时49分许,因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华煤矿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所揭的K3煤层具有严重的突出危险性,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放炮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未按规定撤人和关闭防突反向风门,造成30人死亡、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219万元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其中,被告人范国模、池树华、胡亚东、罗传军作为爆破具体实施单位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项目部的一线施工、调度、指挥、监管责任人,违规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刘强作为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华煤矿系安稳斜井工程的业主单位,被告人张倔刚、陈有明、易政作为同华煤矿的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人,监管失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綦江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