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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污染场地未经治理直接用会造成长期危害

2014-04-18 09:11:23 中国新闻网

今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等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商业、工业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还可能通过经口摄入、呼吸吸入和皮肤接触等多种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场地未经治理直接开发建设,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

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今日向媒体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为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公报内容,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等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本次调查是我国首次开展的全国范围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调查,填补了我国土壤环境领域的空白。通过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区域分布,初步查清了典型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建立了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

通过调查,提升了各地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为建立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查数据为完善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与规划、确定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调查成果对加强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指导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调查包括哪些项目?

答:本次调查中选择确定污染物的原则:一是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污染物;二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污染物。调查的污染物主要包括13种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和3类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土壤环境背景对比调查除关注上述污染物外,还包括锑、钼等61种元素。

问:土壤的采样深度为什么一般为0~20厘米?

答:一般情况下,表层土壤是大多数农作物根系的主要分布土层,也是农业生产的耕作层;同时土壤污染物主要集中在表层。因此,本次调查中土壤的采样深度一般为0~20厘米。

问: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调查专门制定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评价标准取值原则上采用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2-2006)和《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3-2006)。上述标准未规定的指标,如锰、钴、多环芳烃等则采用国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问:为什么没有给出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

答:相对水体和大气污染而言,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的特点,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情况具有一定的困难。本次土壤调查属于初步调查,具有概查的性质,目的是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态势,受客观条件限制,总体点位较疏。以耕地为例,每8km×8km的网格(即6400公顷,也就是9.6万亩)布设1个点位,只能从宏观上反映我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因此,本次调查以点位超标率来描述土壤污染状况,给出准确的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有较大困难。

问:什么是土壤环境背景值?

答:土壤环境背景值是指在没有或很少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情况下,土壤环境中化学元素或化合物的固有含量。

我国十分重视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七五”期间在全国采集4095个典型剖面,测定了砷、镉、铬、铜、钴、氟、汞、锰、镍、铅、硒、钒、锌等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

问:我国土壤污染的变化情况怎样?

答:为掌握我国土壤污染变化情况,本次调查根据“七五”时期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点位坐标,开展了对比调查。结果表明,表层土壤中无机污染物含量增加比较显著,其中镉的含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增加,在西南地区和沿海地区增幅超过50%,在华北、东北和西部地区增加10%~40%。

问: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问:造成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

首先,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导致其周边土壤污染。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

其次,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

另外,自然背景值高是一些区域和流域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原因。

问:土壤重金属含量与地质背景的关系如何?

答:土壤中重金属等元素含量是由自然背景和人为作用两部分叠加而成的,其中自然背景又与成土母质、气候、地形、生物、时间等多种因素有关。

成土母质是形成土壤的物质基础。母质(地质体)的矿物成分和化学组成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壤的元素含量,基性岩地区土壤中铁、锰、镁、钙等元素含量高,酸性岩地区土壤中硅、钠、钾等元素含量高,硫化物等有色金属矿床、煤层和黑色岩系集中区土壤中镉、铅、铬、镍、钨、锡等元素含量高。其原因是富含重金属元素的地质体在原地风化形成的土壤,也继承了母质的矿物成分和化学组成,土壤中相应的重金属元素含量普遍较高。

此外,当河流上游汇水地区存在富含镉、铅、铬等重金属元素的地质体时,岩石经过物理、化学和生物风化形成的碎屑等,由河水迁移运送到下游并沉积下来,这些沉积物和在此基础上发育的土壤也会继承汇水地区地质体镉、铅等重金属元素的高含量。通常情况下,由地质体风化和河流搬运形成的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富集,其范围都是比较大的。

需要说明的是,成土作用也会引起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如我国西南岩溶地区成土母岩为碳酸盐岩,在形成土壤的过程中,岩石的主要化学成分碳酸钙发生溶解淋失,而在岩石中含量很低的砷、镉、铅、汞强烈富集,可使土壤中砷、镉、铅、汞等元素含量比成土母岩富集10-20倍之多,从而使西南岩溶地区成为我国土壤中镉、铬、汞等有害元素含量较高的地区之一。

土壤中重金属来源不同,决定了土壤中重金属的存在形式与生物有效性的不同,从而导致其生态风险差异很大。一般情况下,由地质体和成土过程引起的土壤中重金属高含量,其生态危害相对较小。

问:土壤污染有哪些危害?

答:一是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土壤污染会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减产;农作物可能会吸收和富集某种污染物,影响农产品质量,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长期食用受污染的农产品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二是危害人居环境安全。住宅、商业、工业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还可能通过经口摄入、呼吸吸入和皮肤接触等多种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场地未经治理直接开发建设,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

三是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土壤污染影响植物、土壤动物(如蚯蚓)和微生物(如根瘤菌)的生长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不利于土壤养分转化和肥力保持,影响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发生转化和迁移,继而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影响其他环境介质,可能会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问:粮食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原因有哪些?

答:粮食重金属超标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土壤中镉等重金属本底值高。我国西南和中南地区是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基础含量高。二是我国有色金属传统的开采地区,迄今已有上百年有色金属的开采历史,长期的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和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废渣排放造成了土壤污染,从而导致粮食重金属超标。三是由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导致酸雨增加,土壤酸化,在酸性增强的条件下,土壤中的镉等重金属活性也随之增强,更易被水稻等作物吸收。另外,有的地区种植的一些水稻品种,由于生物体的自然适应性,本身具有较高的镉的富集特性。

问:农产品超标与土壤污染之间有什么联系?

答:农产品超标是指农产品中污染物的含量超过我国现行的有关农产品中污染物允许的最大浓度值(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农产品在种植、加工、储存、包装、运输等环节出现污染都有可能造成农产品超标。

农产品超标包括重金属、亚硝酸盐、苯并芘等超标,其中重金属超标与土壤污染之间关系密切。但由于不同农作物、不同品种对土壤污染物的耐性和吸收能力存在差别,不同污染物在土壤—植物(农作物)系统中的迁移能力也不尽相同,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超标之间存在不确定关系。

问:土壤污染对地下水有什么影响?

答: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为活动造成地下水质恶化的现象。土壤污染是浅层地下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土壤中的一些污染物容易淋溶或随渗水进入地下水,日积月累造成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差,最终导致污染。

问:土壤污染了,有办法治理吗?有哪些修复方法?

答:被污染的土壤可以通过修复降低其风险或危害,恢复其功能,但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土壤修复是指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一般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3类方法。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有时靠单一方法难以修复土壤污染,需要采用多种技术。

生物修复技术是上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其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达到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目的,主要包括植物修复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和生物联合修复技术。

物理修复是指通过各种物理过程将污染物从土壤中去除或分离的技术。其中,热处理技术适用于受有机污染的土壤修复,已在苯系物、多环芳烃、多氯联苯和二噁英等污染土壤的修复中得到应用。

化学修复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学物质,通过对重金属和有机物的吸附、氧化还原、拮抗或沉淀等作用,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主要包括土壤固化、稳定化、淋洗、氧化还原、光催化降解和电动力学修复等技术。

问:针对目前土壤污染现状,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答:一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部署,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的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

二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三是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

四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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