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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费”先行煤炭资源税后到?

2014-07-10 09:58:27 中国产经新闻报

近日山西省对涉煤收费再次全面梳理,正式出台目录清单。有此举动的并不止山西,内蒙古、陕西和四川也纷纷公布“涉煤收费清单”,展开煤炭业清费大行动。“清理规范涉煤收费项目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目前,按照“清费”和“正税”并举和建立煤炭收费清单的要求,山西、陕西和内蒙古等资源大省(区)已在全国率先迈开步伐,涉煤收费、基金等各项改革纷纷启动,为煤炭资源税的开征铺平道路。资源税改革,作为2014年税改“六税一清”任务之一,极有可能在6个税种的改革中最先推出。

继今年1月1日起,取缔除中央和省定项目以外的一切违规收费,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吨之后,近日山西省对涉煤收费再次全面梳理,正式出台目录清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初步统计,山西目前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达16项,其中政府性基金有6项,经营性收费有2项,这些项目均经过中央和省级审批。属于乱收费的项目有:市县政府涉煤收费、煤运公司公路运销收费,行业协会、省直部门、铁路三产企业涉煤收费中的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以此为依据,山西省规定自7月1日起,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征收标准。明年起则计划取消煤炭工业厅为其11个事业单位向五大煤矿集团收取的服务费,以及煤运公路煤炭统一经销环节收费。如果两步改革全部到位后,吨煤减负量至少可达14.3元,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51亿元。

有此举动并不止山西。同样作为煤炭大省(区)的内蒙古近日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符合规定项目以及下调、取消的项目予以明确。此外,陕西、四川也纷纷公布“涉煤收费清单”,展开煤炭业清费大行动。

推行资源税改煤炭行业能否回暖?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项目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在涉煤收费清理规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这番话无疑道出了整个煤炭清费的背后原因:铺路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煤炭税费重复征收、不合理收费项目多等问题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各种涉煤税费已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5%至35%,其中大部分项目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设置。各种费用的堆叠,对于迫切希望行业回暖的煤企来说是苦不堪言。

“资源税改革是煤炭行业的重要工作,是煤炭市场化、煤电联动的重要手段,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不仅能够反映当前行业的基本情况,还符合企业层面的强烈要求,对于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产能优化都有巨大帮助,国家层面试图以资源税改革来带动整个行业企稳回暖。”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此次的“清费”行动给煤炭行业带来了一丝暖意。然而,对目前处于寒冬中的煤炭业而言,作用还是有限的。

“在经济持续低迷和环保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煤炭需求大幅下降,现在5000多大卡的优质煤坑口价最高也就每吨150元左右,现在好多大矿的吨煤利润只有5到6元,中小矿基本上为零,甚至倒挂。就是这些费用全取消了,也救不了煤炭企业。”煤炭销售经理韩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当前,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下游价格上涨压力较小,在这个时候推行资源税改革,对整个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污染治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对煤炭行业目前所处的困境也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目前我国煤炭行业持续低迷和环保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估计资源税改短期的收效甚微,未来3到5年煤炭市场难有起色。”分析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教授邢雷表示,“清费”到县一级很难执行了,现在清理了,但很快会变相出现。而且现在不单是费的问题,而是税的问题,所以在推行资源税的时候,应该考虑是否以整体的煤炭行业税负负担来确立税率水平。

利益博弈资源税改能否真的到来?

早在2010年,山西省就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先行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的请示》,内蒙古、新疆、河南、陕西等地也均对煤炭资源税改革寄予厚望。2013年末,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明确要求2013年年底前集中清理整顿煤炭相关收费。然而时至今日,尚未推出,究其原因,“胶着”局面的背后是煤炭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

煤炭企业希望费改税后总体税费水平不高于当前水平,而地方政府则希望改革后税费总水平,即资源性税费带来的财政收入至少不能低于当前水平,双方分歧较大。分析师表示,资源税改革进程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煤炭企业阻力较大,从价计征资源税后税负会加重,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煤企担心无法承受。

在煤炭价格走低、煤企日子本已不堪的情况下,资源税改革来自相关煤炭企业的阻力较大,煤企唯恐从价计征资源税后税负无法承受。改革后,若以“从价定率”2%至10%的税率征税,煤炭企业按每吨500元销售,需缴纳资源税10元至50元,将比目前最高每吨5元的税负上升2倍至10倍。“企业现在并不是很积极,煤炭‘清费’到底能到什么程度,能不能覆盖这部分的税率水平,有的企业负担可能还会要加重。”煤炭市场分析师王旭峰对记者说道。

而对于产煤大省而言,经济结构单一、严重依赖煤炭等资源,在煤炭形势不好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的确难言乐观。当年油气资源税改革时,地方政府知道改革后地方收入会增加,肯定持欢迎态度。但是目前在煤炭资源税改革中,地方政府还是担心利益得不到保障。

分析师指出,资源税改革涉及地方政府财政税收、行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等诸多核心问题,各利益相关者都不希望损失自己利益,改革措施推广起来难度较大。尤其是地方政府更是“左右为难”,征税方式的改变必然会降低税收收入、影响地方财政,而税费不降则企业负担加剧,煤炭行业仍会拖垮地方经济。

“资源税改其实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利润问题,一旦提高税收、降低收费,地方政府的总收入就会减少,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不仅希望取消收费的数量至少能够‘平移’为税收收入,并且希望争取到一个相对较高的资源税税率,改革的阻力无形中就会增大”。分析师对记者解释道。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另外资源税改革一直是煤炭行业的重点工作,也是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调整我国产业结构、完善税收体制的重要手段,所以说改革迫在眉睫。然而,煤企和地方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去考虑,其中难免存在矛盾的地方。资源税改的出台也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分析认为,现在并非是资源税改革的最佳时期,但却是推动税费改革的关键时期,煤炭行业低迷态势还要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GDP增速的考核略有放松,推动税费改革并不会给行业、地方政府带来太大压力。如果资源税改革仍停留在理论阶段,煤炭企业的生存环境恐再度恶化。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