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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守住“清”方能保住“亲”

2017-02-17 09:13:49 中国煤炭网   作者: 祝二亮  

煤矿是特殊行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职责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绝大部分煤矿安全监察员是从煤矿企业出来的,对煤矿有一种亲切感。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距离“亲”,品行“清”。以‘亲’的情感对煤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清’的原则规范权力行为,全力推动队伍建设更好发展。

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而言,所谓“亲”,就是要严格执法,抓安全,严是爱,松是害,严格执法虽然一时会有少数人不理解,但保护了广大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就认了千万家煤矿职工做“亲戚”;在与煤矿企业坦诚交往、真诚服务与排忧解难的积极作为中,不忘初心,使服务型政党、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落地、落细、落实。特别是在煤矿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煤矿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获得亲近感,增强亲和力和认同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 就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严格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在与煤矿企业保持纯洁关系、公正廉洁、秉公用权、阳光施政中赢得公信力,增强其获得感和信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使安全发展思想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对煤矿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所谓“清”,就是要在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格守道德、履行社会责任中,光明正大搞生产,遵章守纪办企业。

“亲”体现出命运共同体意识与共建共享理念,“清”体现出纯洁、干净、公正的互动关系品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各自遵守自身的“亲”、“清”关系规范,经线和纬线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协同运作、一体联动,就能够形成以“亲”、“清”关系为纽带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出风清气正、公正廉洁、规范有序、充满活力、和谐高效的新型关系,促进煤矿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亲”与“清”具有内在统一关系。有些人认为,“亲”与“清”是彼此对立、相互矛盾的,要想做到“亲”就不可能做到“清”;要想做到“清”就不可能真正“亲”。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客观来说,“亲”与“清”既是内涵各异、彼此不同的,更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首先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体现好党和政府对煤矿企业的“亲”;同时又要有原则、有底线,绝不能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亲”“清”二字,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政企关系的生动诠释和形象概括,体现了二者之间既相处“亲密”又不失“分寸”的最佳状态和内在关系。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守住了“清”,就能保住“亲”,就能够推进“六个执法”,落实好从严监察执法,从严抓好队伍的要求,就能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促进煤矿安全监察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