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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海绵城市引关注 万亿热潮下仍存痛脚

2017-03-13 08:49:40 中国环保在线

2016年以来,致力于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在地方省市迅速推进。环保类PPP作为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抓手,对海绵城市项目的催化作用日益突出。然而,激流之下的海绵城市建设仍将面临多重暗礁。

“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在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海绵城市建设首次被纳入201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事实上,这并不是海绵城市在今年两会期间的“首秀”。在此前全国政协委员秦升益带来的《关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中就曾明确,在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的同时,财政部可考虑设立海绵城市专项引导资金,对地方政府采用PPP模式深耕海绵城市建设给予重大专项支持,并减免一定税收政策。

持有同样看法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针对逢雨必涝的“城市生态病”,在其提交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中亦提出,得益于中央财政的“给力”支持,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短期内呈现出快速推进、大规模铺开之势。但作为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海绵城市涉及到理念转变、法律法规、基础设施、全民参与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若要实现绿色“海绵”落地生根,包括法律保障与支持、科技含量、社会力量参与、全民认知度在内的四大短板仍待补齐。

近年,城市“看海”的新闻每逢汛期便屡见报端,“逢雨必涝、雨后即旱”成为不少城市的通病。而无处安放的雨水只得奔腾成河,反转的水文特征则引发更大范围的城市生态恶化,这些都开始倒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革新。海绵城市应运而生。它指的是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解决城市内涝,建设海绵城市不失为当前较为理想的模式。早在201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2015年,迁安、白城、武汉和西咸新区等16个城市纳入了海绵城市的试点。2016年,北京、天津、大连、三亚等14个城市进入第二批试点名单。

从市场层面而言,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有着万亿投资空间的巨大工程,这首先表现在中央财政给予试点城市的亿元专项补助。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共分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因此,中央财政在目前30个海绵城市试点和25个城市地下管廊的总投入将达到660亿元以上规模。

另外,其所撬动的更大规模社会资本投资亦不容小觑。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公开透露,预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去年也表示,首批16座试点城市计划3年内投资865亿元,建设面积450多平方公里。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有人估计,至2020年,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

现实的问题是,建设海绵城市需要巨大投资,钱从何而来?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对于全国海绵城市的建设显然是杯水车薪。如果再加上金融机构设立的相关建设基金和社会资本的海量资金,“海绵城市”建设总盘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基于此,在当前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PPP运作模式也被中央政府所鼓励,“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但是,与所有PPP面临的问题相同,海绵城市中很大一部分是偏公益性的项目,使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王守清认为,不是什么项目都要用PPP,国际上PPP项目仅占所有公共项目的10%-20%,“我们不能像搞运动一样搞PPP,海绵城市很重要,但海绵城市项目不能100%都应用PPP,不能一哄而上都搞PPP。”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基础研究的薄弱、专业人才的短缺以及施工企业分布不均等,都可能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短板。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