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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在伊拉克投资要兼顾风险评估

2017-04-19 14:23:03 盘古智库   作者: 戚凯  

伊拉克是世界上石油探明储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5年1月,伊拉克已探明的石油储量约为1440亿桶,全球排名第五,分别占中东地区和全世界探明石油储量的18%与9%。伊拉克石油部在其国内划分了18个石油产区,其中已探明的超大型油田有9个,单个储量均超过50亿桶;大型油田有22个,单个储量超过10亿桶。伊拉克70%~80%的石油资源分布于南部与东南部地区,其余的20%分布于北部地区,即库尔德自治区政府控制区。

虽然伊拉克石油资源丰富,但由于长期的战乱与制裁,其石油开采能力一直处于超低水平。20世纪80年代爆发的两伊战争更是使伊拉克石油出口量锐减,20世纪90年代初的海湾战争和21世纪初的伊拉克战争又给伊拉克石油生产与出口造成毁灭性打击。

中石油在伊拉克获得多轮中标

1996年,中石油曾与萨达姆政权签署过合作开发阿赫代布油田的协议,后因联合国制裁伊拉克,致使协议中断。2008年8月,中石油与中国北方工业集团(Norinco)合资的下属企业绿洲石油公司与伊拉克国有北方石油公司(NorthOil Company)重新签署了价值30亿美元的合同,开始对阿赫代布油田进行开发,成为伊拉克新政府在战后启动的第一个大型对外石油合作项目。不过,与当年的产品分成合同不同,新的合同为技术服务合同,绿洲公司向伊拉克提供技术咨询、石油工人与开采设备,但不能对开采石油所得利润参与分成,只能按开采桶数以现金或原油形式获得“服务报酬费”。

2009年6月30日,伊拉克石油部拿出8块油气田进行首轮招标,中石油与英国BP集团联合组成的财团拍得了鲁迈拉油田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年。其中,BP集团占股38%,中石油占股37%,其余股份由伊拉克国有石油营销组织(StateOrganization for Marketing of Oil)持有。2014年9月,联合财团又更新了合同,BP将占股提升至47.6%,中石油占股提升为46.4%,有效期延长5年,目标提升产量降至210万桶。2009年12月11日,伊拉克举行第二轮对外公开油田招标,由中石油、法国道达尔(Total)以及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组成的财团以每桶1.4美元的服务费报价中标哈法亚油田,中石油在财团中占股50%,其余两家公司各占25%。2010年1月27日,各方共同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中石油占股37.5%,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与道达尔分别占股18.75%,其余股份由伊拉克国有的南方石油公司(SouthOil Company)占有。另外,2013年年底,中石油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了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持有的伊拉克西古尔纳一区油田技术服务合同25%的权益,但埃克森美孚仍然持有对该油田的操作权。

中石油在伊拉克投资超过同业竞争者

中石油在伊拉克石油投资成果突出,远超其他国家同行业竞争者。在2009年伊拉克石油部招标之前,中石油与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在阿赫代布油田的合作是伊拉克石油产业在战后的第一个双边合作项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为中资油企进入伊拉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迄今为止,从招标所获得的油田面积、油田贮藏量、投产成果等各方面指标来看,中石油中标或二次收购所涉及的油田都属于超大或特大型油田,如鲁迈拉油田是世界上第二大单体油田,BP公司估测其剩余可采量为200亿桶;哈法亚油田地块面积为300平方公里,估测储量约为41亿桶,几乎处于未开发的状态;西古尔纳一区油田是世界上单块储量最大的油田之一,埃克森美孚曾预估其日产量可达60万桶。

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的数据显示,中资油企目前在伊拉克投资项目产量占伊拉克石油总产量的60%,中国企业是伊拉克目前最大的石油买家,伊拉克是中国第五大石油进口来源地。

存在不少隐患

虽然目前中石油在伊拉克的投资成果显著。但成就之余,也存在不少隐患。

首先,服务型合同大幅降低了中石油的投资回报。中石油通过与伊拉克石油部合作,获得了面积广大、贮藏丰富的油田。这些油田基本位于伊拉克的南部与东南部地区,靠近巴士拉等原油出口港口,在地理位置上远离北部及西北部等动荡地区。但中石油投资的主要劣势在于伊拉克石油部强制要求其只能签署技术服务型合同,即中石油虽然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对开采区的油气并不具有所有权,只能按桶收取服务费,并通过协议获得回收投资成本的机会。与此同时,伊拉克石油部在招标过程中刻意压低服务费标准,收益十分有限。

其次,伊拉克日益复杂的政治、宗教与种族纷争使得当地的安全局势仍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未来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新的冲突,继而对中石油的投资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总体来说,经过十余年的动荡,伊拉克国内环境极为复杂,域外大国干预、国内教派冲突、中央政府与地方少数民族对抗、地区局势紧张使得伊拉克成为各类极端主义势力萌生的温床,一旦遇到合适的环境与时机,各种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就会伺机抬头与扩张。这些势力的扩张不仅威胁中石油投资的设施安全,甚至可能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

应建立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

囿于多方面的因素制约,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一直是中资油企海外投资运营流程中的薄弱环节。由于对2011年利比亚危机的严重性预估不足,中资油企在当地的全面撤离使其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中的深刻教训值得借鉴。随着中国在伊拉克石油开发领域逐步站稳脚跟,中石油已经度过了急于获得合约的起步阶段,确保稳定运营及寻求扩大投资权益成为当下的主要任务。

在此背景下,中石油应当考虑建立能源投资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该机制要从政治风险、商务环境风险、安保风险、市场稳定风险、重大意外风险等多个层次出发,全面分析中国在伊石油投资与运行的现状,通过建立模型、实地考察等多种方法对风险和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并针对不同损失制定出一整套应对之策。

在研究队伍建设问题上,既要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现有的研究力量,充分发挥其身处一线实地的优势,积累翔实丰富的政治、经济与安保情报;又要与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安全部、国防部等政府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应急预案与部署,同时还要与国际问题研究学界保持密切沟通,学习西方跨国能源巨头的有益经验,针对一些宏观或具体的投资案例开展学术研究项目资助,充分利用好学术界的智库作用。

(作者系盘古智库研究员、北京市社科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中石油,伊拉克,投资,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