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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去产能须准确把握三个关系

2017-05-25 11:25:30 国家能源报道

准确把握去产能和稳供应的关系

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产能利用率较低。2015年全国煤炭产能利用率仅为65%,远低于国际认定的合理产能利用率水平(79%~83%)。2016年以来,全国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现有数据估计,2016年全国去掉的煤炭产能在3亿吨左右,还有54亿吨产能,全年煤炭产量在34亿吨左右,可以初步算出2016年煤炭产能利用率在63%左右。这个数值离国际合理产能利用率还有较大差距,煤炭行业去产能任重道远。

“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全国煤炭需求增长空间有限,煤炭产能大于需求的局面不会改变。煤炭行业去产能将会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不会因为煤炭市场的短期波动而发生改变。

为了应对煤价持续上涨,保障居民取暖、发电等用煤需求,201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稳定煤炭供应、应对煤价过快上涨的工作预案。

要准确把握去产能和稳供应的关系,先要理解产能和产量间的关系。产能是生产能力,产量是实际的生产数量。在短期内,煤炭价格的上涨是由煤炭产量和需求两方面因素决定的,而与煤炭产能关系不大。政府为应对煤价上涨提出的稳供应并不是增加煤炭产能,而是释放产能、适当增加煤炭产量,去产能和稳供应之间并不矛盾。

此外,去产能去的是落后产能,是应对煤炭行业困境的长期之举,而稳供应释放的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先进产能,是确定煤炭市场稳定的临时调控政策。这两者的对象和目的都完全不同。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为应对煤炭市场短期波动而出台的稳供应政策应以不影响去产能目标完成为基本原则。

准确把握去产能和稳煤价的关系

煤炭行业去产能是一项长期的政策。煤炭价格的回升有利于煤炭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为去产能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煤炭价格的暴涨或暴跌则不利于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的整体推进,不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煤炭的过快上涨可能引发已停工停产的煤矿复产,干扰去产能工作大局。

另外,煤炭价格如果持续保持低位运行,煤炭企业则可能加大生产力度,采取“以量补价”措施,从而加剧煤炭市场失衡。因此,在去产能过程中,要将煤炭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内。

准确把握去产能和释放先进产能的关系

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适度增加先进产能投放、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稳定供应的通知》,提出适度增加安全高效先进产能的投放,并规定符合条件的煤矿可以在276~330个工作日之间释放产能,没有参与产能释放的煤矿仍要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

政府在去产能的同时释放先进产能,主要是为了保障2016年冬季供暖、供气和发电生产用煤需要。此外,政府在初步完成2016年煤炭去产能任务的前提下,对煤炭产能释放主体有明确规定,对“先进产能”界定苛刻,也反映出政府引导煤矿企业努力提升煤炭产能先进性的意图。而之所以为释放先进产能设定明确的工作日,主要是为了不影响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的总体步伐。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煤炭行业大起大落

针对以上分析,为避免煤炭行业大起大落,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笔者就建立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第一,积极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产能的原则是“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当前,我国煤炭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不利于政府进行调控。2015年,煤炭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份额为41.5%,远低于美国70%的水平。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大型煤炭企业能更好地调节煤炭供给,应对供需失衡。因此,在去产能过程中,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政府的调控能力。

第二,鼓励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维持市场稳定。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有利于减少企业运营风险,有效保障双方利益,帮助企业更好地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有利于稳定煤炭市场,降低短期不确定因素对煤炭行业的影响,减少煤价波动,避免煤炭行业大起大落。2016年11月,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分别与五大发电企业(华能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签订中长期电煤协议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国家应推动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适度浮动的定价机制,更好地稳定煤炭市场。

第三,推动煤炭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煤炭市场供需失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煤炭与相关产业之间的壁垒比较大。在去产能过程中,为避免煤炭行业的大起大落、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应引导煤炭上下游企业与煤炭企业相互持股,鼓励煤电一体化、煤焦一体化发展,更好地稳定煤炭市场。

(作者系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去产能,煤炭行业,煤炭需求,煤价,先进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