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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陈应权因开县井喷事故被撤职


四川日报 范英 2004-04-28 09:46:33

   昨(27)日在蓉举行的四川石油企业领导干部大会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主要领导的任职决定,通报了关于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决定撤销陈应权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对其他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廖永远出任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并兼任川渝地区石油企业协调组组长。

 

  中石油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陈耕,四川省领导甘道明、郭永祥、杨志文出席会议。

  “12·23”井喷特大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认定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损失巨大,社会影响严重。陈耕说,国务院按照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责成中石油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井喷特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作出处理。陈应权作为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这次特大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四川石油管理局近年取得的成绩和陈应权在工作上付出的努力中石油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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