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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生效 为与印尼合作项目


中国日报 胡美东 2006-09-22 09:36:4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振芳2006年9月20日在福州宣布福建LNG资源购销协议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福建省在引进液化天然气LNG清洁能源,开拓国际能源供应渠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标志着中国和印尼两国能源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福建LNG项目资源购销协议是继广东LNG资源购销协议之后 国内第二个LNG长期供应协议,合同期为25年,从2009年年初开始,印尼东固项目每年向福建省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约36亿方天然气)。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振芳说,在印尼政府和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在福建省SPA协议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福建LNG项目SPA协议于今年早些时候修订完成,并得到双方政府的批准,于2006年6月27日在印尼雅加达签署并生效。今天,他代表中方正式向公众宣布福建SPA生效。

  印尼政府油气主管部门卡达亚(Kardaya)主席的代表印尼油气司司长埃迪(Thaib,Novian M.)先生在致辞上说,福建LNG项目对两国来说具有特殊意义,这是印尼第一个中国长期供气的项目,东固项目是印尼国家项目,是印尼的第三个LNG中心。

  BP全球LNG区域副总裁Rotengerg,Doug在仪式上说,他很高兴在中国能源设施的建设中贡献力量,印尼东固气田的股东们十分重视中国。多年来BP致力于中国能源、化工领域的发展,是投资中国最多的外商之一。在LNG领域,参与了中国第一个引入LNG终端站项目---大鹏LNG,并且能为福建LNG提供长期气源。

  引进的LNG将通过福建LNG接收站和输气管线主要用于福建沿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城市用气及三个燃气电厂发电勇气。福建LNG站线项目是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合资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将为福建省提高清洁能源比例、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重要作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劲动力。该项目正式向福建居民供气后,居民用气成本将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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