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能源网能源情报库仅供以下单位会员使用: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城市煤气协会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北京石油学会
及中国能源网会员内部使用。
    所收存的能源情报仅作为会员单位参考研究之用,本网不对所收存情报真实性负责。非以上单位会员敬请自律。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 010-519150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邮编:100038,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经核实后本网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石油资源权益应更多向地方倾斜


中国石化报 2008-03-11 15:31:36

  李联五代表建议推进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统一

   作为来自油田企业的代表,李联五最关心石油资源企业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3月5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油田企业除了依靠自身优化结构、推动内涵发展外,更需要属地政府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在周边环境的治理,打击涉油犯罪等方面,乡、县、市、省政府均承担了相应的'事权'或责任。如果地方收益分配较少,必然影响地区经济中的公共财政支出和基础建设投入,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地方政府职能权限受限,又影响到企业的外部环境。我建议适当让给地方一些税种或提高地方对中央共享税的比例,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在这方面'财力'的实现。”李联五表示。据了解,按照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石油石化企业属于国有企业,运行中除缴纳一般企业都应缴纳的税费外,同时缴纳石油资源税和石油特别收益金。李联五认为,资源税属于共享税,中央财政拿了大部分,只给属地市(县)留下25%。而石油特别收益金从2006年3月份设立后,所收资金如何分配,地方政府能否从石油特别收益金中获益以及获益多少等问题,没有法定化。

   李联五建议,在今后深化财税改革工作中,应当考虑“财权”和“事权”的统一,保障各级政府“事权”的财力支撑,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适当让给地方一些税种或提高地方对中央共享税的比例,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在这方面“财力”实现。这样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性,支持、配合好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也有利于及时补偿当地民众,协调好工农关系,从而达到促进“事权”落实的目的,逐步形成事权明确、财责匹配的有效运行机制。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1999-2006 Falcon Power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