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改造有黑洞,腐败幽灵在潜行(上篇)
■ 半月谈记者 朱立毅
从1999年底开始的农村电网改造在给浙江丽水带来福音的同时,也给这一地区带来了一场反腐风暴:从今年年初到10月,当地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电力系统中涉及农网改造的案件22起,已有14人因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被判刑。
根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统计,今年以来该省电力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已高居全省各行业、各系统职务犯罪的第一位。农网改造,成了一些地方腐败幽灵出没的路线图。
工程层层分包,腐败第一步
拉开丽水农网改造系列案件大幕的,是丽水市松阳县电力实业公司下属承装公司经理李世旺受贿案。虽然电力实业公司只是当地供电局出资成立的一家国有企业,但是从2000年到2004年,李世旺,这位掌握着松阳县两期农网改造工程发包权的“重要人物”向电力安装承包人收取巨额回扣,一跃成为丽水农网改造“第一案”的主角。
由于丽水地处浙南山区,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因此工程安装费用在整个农网改造的资金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肥水不流外人田”,当地电力系统把工程的大部分都交给了下属的电力公司,而电力公司又把这些工程交给了下属的承装公司。李世旺作为承装公司的代表,与其所属的电力实业公司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签订了两期工程的承包合同。据检察机关介绍,这两期工程共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
然而,李世旺的承装公司只有个把懂些业务的技术工人,根本无法接手如此之大的工程,于是这个连财务人员都没有的承装公司不得不将两期工程分解成30多个子项目,分包给众多的施工队。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施工队中,有些具备一定的资质,有些却是个体电工,根本没有任何施工资质。“承装公司经理”的通常操作手法是,先把20万元的工程款压到16万,然后再从16万的款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回扣,先压下来的4万是承装公司的利润,而回扣就直接进了“承装公司经理”的腰包。有人戏称,这就是“草台班子”把工程承包给了“游击队”,小鱼又吃了虾米。
从2000年到2004年,李世旺利用手中的工程发包权,共向5位电力安装承包人收取回扣共计22.834万元。2004年6月7日,松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世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有关负责人指出,电力系统对农网改造工程基本上实行垄断经营,将农网改造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工程,这些投资上百万的子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而是被公司负责人以指定形式发包给个体电工,如此暗箱操作,极易引发权钱交易。
物资采购,绕开规定捞油水
刘永华,松阳县电力实业公司下属物资公司经理。2000年到2004年2月,这位掌握着物资采购权、被供应商多方追逐的“大红人”共受贿23.99万元,由此成为丽水农网改造系列案件中“物资公司经理”受贿案的典型。
事实上,早在农网改造开始之前,电力部门就已经注意到这些掌握着物资采购权的经理们,因此作出了几项规定:大宗物资由地市级电力部门统一采购,小额物品可由县电力局自行采购;确定电力物资的基准价,压缩乃至杜绝采购中产生腐败的空间。
然而,这样的门槛根本挡不住物资供应商的糖衣炮弹,由于竞争异常激烈,物资公司经理随即成为供应商眼中炙手可热的人物。根据办案人员的回忆,就在今年3月,检察机关开始对刘永华的家中进行搜查时,发现他在今年春节前后收受的名贵香烟就有40多条。
虽然大宗物资由丽水电业局统一采购,但是总量巨大的小额物资使权钱交易变得游刃有余。在刘永华受贿案中行贿的物资供应商大多经营绝缘棒、接地线、PVC管,甚至是铁钉和铁丝等不起眼的小部件。仅仅是采购农网改造所需的铁件,刘永华就收受了诸暨一家电力配套公司负责人的2.5万元。在法院所认定的刘永华受贿事实中,行贿者多达近30人,他们遍布浙江的温州、衢州、绍兴、嘉兴、金华和宁波等地。
与此同时,电力部门所确定的物资基准价也没能减少供应商们行贿的资本。根据反贪部门的介绍,电力物资的基准价定得并非不合理,如果按照正常的供货渠道和经营方式来计算,基准价能提供给供应商的“操作空间”微乎其微,但据业内人士透露,要绕开基准价,供应商们的秘密就是提供廉价的劣质设备,由此大大增加了自己的利润空间,而“物资公司经理”们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松阳县的质监部门曾截获一辆装电力材料的大型货车,经检验发现,这些电力材料全都是不合格的劣质产品。
2004年6月21日,松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刘永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同时追缴受贿所得赃款。
此后,丽水电力系统的多名“物资公司经理”相继落马。根据丽水电业局提供的数据,在丽水地区所辖的9个县市区中,目前已有4名电力物资公司经理被判刑,另有青田县的物资公司经理在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突然“消失”,至今下落不明。此外,还有几个地方的物资公司经理被调离本岗位。
腐败源头:双重职能,垄断经营
农网改造工程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国家电网公司的一份报告显示,经过农网改造,“农村电价大幅度下降,年均减轻农民负担400多亿元”。
然而,巨额的农网改造资金也使得电力系统的腐败案件呈现高发态势。2002年6月,审计署向全国人大所做的审计报告中,就审计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中的资金黑洞,当时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9亿元,占审计资金的3.15%。
2002年,浙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电力系统腐败案件数量是22件,这个数字在2003达到40件,今年1至5月则已立案查处42件,其中的大部分都是在农网改造工程中发生的。
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分析认为,电力部门职权的双重性和垄断性是造成电力腐败的根本性制度原因。随着农网改造中巨额资金的不断投入,这种垄断性的“含金量”愈发显现,腐败现象随之上升。
一位曾在基层担任多年电力局长的同志告诉记者:在现行体制下,许多电力局的领导都兼任着电力公司的负责人,电力部门一方面直接参与电力设备采购和电力工程施工等电力产业经营,另一方面又担负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这种职能的双重性和垄断性,使得电力部门内部极易滋生腐败。
浙江省检察机关的调查表明,由于电力部门拥有对建筑电力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权和对设备的安装施工权,这些权力都影响着承包商的利益,因此承包商大多会按照电力公司有关人员的要求,使用其推荐的电力设备,这种集行政审批权和安装施工权于一体的体制无疑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农网改造有黑洞,腐败幽灵在潜行(下篇)
■ 半月谈记者 吕国庆
2003年底,记者在河北省肥乡县采访时发现,国家在这个县投资7000万元进行的两期农网改造工程已经完成,但这里一些村农网改造要么不达标、要么根本就没有改造,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的农网改造工程也成了“豆腐渣”工程。
这个县的赵庄村在1999年第一期农网改造时就进行了改造,但改造好的线路根本无法用。村委会主任郭跃奇对记者说,他们村电网改造前后,电损耗没有多大变化,原因是农网改造不合格,农民用电价格降不下来,农民拿不起钱,变电站于2001年就给村里停了电。为了用电,村里一些人自费上了变压器,供村民用电。由于私人上的变压器电损更大,费用也高,农民用电电价就更高,平均每度电达到0.7元至0.8元。与赵庄相邻的常庄村也是如此。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肥乡县的一些村根本就没有进行农网改造。记者在这个县的后屯、李焦寨村发现,居民的房上到处是私拉乱扯的电线,有的地方电线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村里很少见到一个新电线杆。随同记者采访的一位县电力局职工对记者说,肥乡县两期农网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并先后通过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和省政府的验收,而实际上一些村的农网改造并不合格,有的村干脆就没有进行。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联合河北省有关部门,先后多次到河北省肥乡县进行调查,初步查清肥乡县电力局在农网改造中存在六大问题:
一是虚报完成的投资额,重复申报项目,套取农网建设资金。其中仅二期农网工程就虚报10千伏线路13条,套取投资198.28万元。一期农网工程竣工验收时,该县东街等7个村根本没有改造,但县电力局隐瞒上述情况,虚报东街等7个村完成投资134.5万元进入决算。二期又将这7个村重复申报工程投资98万元。
二是资金账外循环,私设小金库。小金库共涉及金额819.06万元。账外账由农网工程会计兼出纳一人管理,公款私存长达3年,计划外项目列支211.02万元,县电力局截留资金208.6万元,白条甚至借条列支工程款,已查实金额308.8万元。
三是竣工决算倒算账,财务账、工程决算资料失真,截留、挤占、拆借农网资金。核查发现,该县农网10千伏以下工程决算与概(预)算基本一致,竣工图与设计图大体相同,但与实际情况严重不对应,财务账本和工程决算资料严重失真,施工费结算缺乏依据,无合同,无结算单。此外,县电力局截留错发材料款57万元,挤占141万元、拆借414.7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四是物资管理混乱,自采物资违规加价。县电力局农网物资普遍加价,已经查实的违规加价共计310万元。该县电力局以高出成本价12元~14元的价格,向168个村收取电表箱款124.8万元,多收表箱费用47.8万元。
五是县电力局严重缺乏内控制度,管理漏洞大。大笔农网资金随意转款,2000年12月至2001年4月,县电力局分3次将305万元农网资金转到下属工程处账户上,又于2001年4月至2002年9月分9次转回农网账上,资金体外循环长达1年多时间。
六是竣工验收走过场,审计、验收部门严重失职。县电力局一直抱着侥幸心理,一再隐瞒事实,在各级验收中蒙混过关。
今年4月份,河北省电力系统在全国率先进行农网改造“回头看”。记者近日前往邯郸市供电公司采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田发川对记者说,按照上级要求,邯郸市供电公司对六个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认定违纪总金额为400多万元。这六个问题都存在,其中账外账、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比较严重,有的问题已进行了补救处理。
根据调查的情况,他们对肥乡县电力局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肥乡县电力局原局长张孟岳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此前已被免职);工会主席兼财务科长颜永跃受到行政记过、免职处分;副局长马士杰、纪检组长王建民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目前,肥乡县电力局已配备了新的领导班子。
(编辑:王新亚 许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