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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将承担起颁发各环节电力许可证职责


中国经济网 刘芃 2005-02-28 13:34:33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监会将承担起颁发供电许可证的职责。 

    国务院近日通过的《电力监管条例》里有的这样规定:“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新的监管条例里所指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和原来在《电力法》里规定的只是在供电环节发许可证是有区别的的。我国原有的电力体制是一体化经营的,发输售都是一个企业,一体化经营的,在95年《电力法》里,只规定了供电许可实际上就可以完成整个环节的电力监管。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厂网分开经营,发电和输电环节都已经分开;在这种新的电力体制下,《电力监管条例》里又规定了业务许可,不仅包括原来讲的供电环节,也包括发电环节和输电环节。随着即将进行的输配分开,对于电力零售环节也将实行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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