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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日前发布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


新华网 2006-09-13 13:39: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对外发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办法》体现了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加强效能、监督管理为重点,建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增加了量化指标,使认定条件和标准更加规范统一。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而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机组),才可以享受国家这些优惠政策。 

    为加强监管,《办法》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监督检查制度和纠错制度、动态监管,并实施统计报告制度等内容。 

    这位负责人指出,《办法》的发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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