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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十一五”期间建设4个电气化县、30个电气化乡和850个电气化村


天津市电力公司 2007-07-04 12:21:53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全国新农村电气化专题会议部署,天津市电力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进行大幅调整。6月27日,天津公司召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推动会,传达国家电网公司全国新农村电气化会议精神。天津公司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确保今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务期必成。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的指示精神,国家电网公司加快了“三新”战略发展步伐。国家电网公司明确要求,天津市的12个区县(包括滨海和郊区)都要申报新农村电气化县。针对要求,天津公司对天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分别由“十一五”期间建设1个电气化县、25个电气化乡和600个电气化村调整为建设4个电气化县、30个电气化乡和850个电气化村。“十二五”期间建设4个电气化县、40个电气化乡、1100个电气化村。“十三五”期间建设4个电气化县、45个电气化乡和1200个电气化村。

  会议要求,在公司实施农电一体化管理的背景下,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国家电网公司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作为落实“三新”战略,提升农电管理水平,树立天津农电形象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加快步伐,科学规划,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保证水平,做好服务,创新品牌。各单位要根据公司新修编的《天津市新农村电气化实施方案》,积极修订本单位《新农村电气化实施方案》。立即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县(区)、乡(镇)、村三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特别要做好新农村电气化乡(镇)、村的验收和考评工作。 

  会上,天津农电管理公司宣贯了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讲解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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