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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不能满足并网条件 小水电站一律不得发电


贵州商报 石刚 2006-12-01 10:48:11

  

金黔在线讯 针对今年8月21日四川省屏山县中都镇双龙水电站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日前,我省安监、水利等相关部门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水电项目整治,对不能满足并网条件且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小水电,不得并网发电。

今年8月21日,四川省屏山县中都镇双龙水电站(2×400千瓦)在蓄水试车过程中,压力前池挡墙垮塌,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据了解,此次整治要求小水电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做好安全预评价,严格验收程序。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方可承接工程建设任务,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确保相关人员和工程的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违规项目,省水利厅将会同国家电监会贵阳电监办根据情况吊销或停发其电力业务许可证,停止并网运行。

同时,贵阳电监办拟联合省水利厅对小水电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小水电的安全状况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对不能满足并网条件且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小水电,不得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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