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130方案:
根据国务院(1995)36号文件规定,综合利用电厂12MW以上机组参加调峰运行,出力不得低于85%。如果按照高峰100%,平峰85%,低估85%核算, 系统平均出力为90%。燃气决定的年利用时间超过8760小时,本方案按照8000小时评估。
2、T60方案: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采用T60机组,可以根本不考虑调峰问题,但从燃气供应量考虑,按照7131小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