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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碳交易市场之鉴

2010-10-12 13:08:04 《能源》杂志   作者: 王颖  

如果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是全世界碳排放贸易发展的标准范本,那么亚洲新兴碳市场则具有渐进和适应性的特点,值得比照和借鉴的地方更多。某种程度上,找到合适的样本,目标也就实现了一半。

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日本可以说是全球仅次于欧美,而在亚洲走在最前面的国家。1997年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上《京都议定书》达成,扫除了长期以来的气候谈判阴霾,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努力的里程碑。这也是为什么日本前任首相鸠山由纪夫上任伊始,就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承诺到2020年比1990年减排25%中期目标,首先期望由气候问题实现外交突破的原因。

不管其国内政府的频繁更替,还是国内反对声音的现实,客观地看,日本长期以来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是务实求稳的。既不是掌握气候主导权的欧盟,也有别于一味退避的美国,而是在领头羊与逃避责任者之间徘徊。

这与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体系和治理框架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日本在减缓变暖方面主要靠的是系列的政策法令和技术体系等,运用市场机制的成分颇为有限。但是近年来也开始发生转变。市场体系的阻力开始随着效率的显现而得到化解,并且从地方级碳市场取得可喜的突破。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市场体系的长期发展历程,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

纵观近年来日本排放交易市场机制建设,从1997年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推动制定自愿环境行动计划,到日本自愿减排体系(J-VETS)试行,再到2010年4月日本出现地方级的强制总量限制体系,共走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伴随1997年《京都议定书》达成和确定减排承诺,日本经团联1997年中期推出环境自愿行动计划(Keidanren Voluntary Action Plans)。该计划与日本京都目标实现计划(Kyoto Protocol Target Achievement Plan)相连,是京都目标实现计划(KTAP)主要确定的市场体系,主要针对工业和能源转换部门减排,由相关企业做出长期自愿承诺,目标是将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10年稳定在1990年的水平。但并没有与政府间达成任何协议以保证目标实现。

第二个阶段的标志,是2008年10月日本开始实施试行交易体系(J-VETS)。

过去数年中,日本一直努力实现其京都承诺,并建立了每年评估机制以审查目标完成情况,并调整相应措施以保证目标实现。京都目标实现计划在1998年的《防止气候变暖促进措施概览》的基础上,2002年、2005年和2008年前后进行了三次修订。KTAP的历次修订中,提到为日本工业引进一个新的排放交易计划,这个新的体系将日本经团联环境自愿行动计划(VAP)等已经存在的倡议整合进来,构成一个试行的自愿排放交易体系(Japan Voluntary Emission Trading Scheme, JVETS)。2008年10月,该试行交易体系启动。

J-VETS的出现,是日本气候政策的一个重要转向。长期以来,在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框架中,绝大部分是依靠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而不是市场机制。J-VETS试图整合并建立一个国内碳抵消体系和面向小排放者的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潜在参与者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减排目标(绝对排放目标或强度排放目标),以备审查。企业除了内部采取措施自身减排以外,J-VETS的出现,为强制交易市场体系的形成创造了实验机制。

直到今年,日本排放交易市场机制开始取得一个重大进展——地区级的强制总量交易体系出现,正式进入第三阶段。2010年4月,东京都总量限制交易体系作为亚洲首个碳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这既是日本首个地区级的总量限制交易体系,也是全世界第一个城市总量限制交易计划。该体系的覆盖1400个场所(包括1100个商业设施和300个工厂),占到东京总排放的20%。东京都确立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比2000年排放水平下降25%。

第一承诺期(2010-2014),上限已经设定在比基准排放下降6%。第二承诺期(2015-2019)将被设定在比基础排放下降17%左右。如果所涵盖设施在第一阶段没有完成目标,那么在第二阶段将必须以短缺部分的1.3倍减排。所涵盖排放源企业除了自身减排之外,还可以使用东京都区域内的中小企业碳信用额、东京都以外的信用额和可再生能源配额(RECs)来实现履约。

地区级市场的推进速度要快于预期。东京邻近的埼玉县(Saitama)已经宣布,该县将会在2011年4月启动一个总量交易计划。届时,作为日本47个县中第5大县,将会成为继东京之后,第二个引进强制碳交易系统的地方行政部门。该体系很可能将并入东京都排放交易体系之中。

回顾十多年来日本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发展,难免感叹市场体系形成殊为不易。现在这个进程正在加快。下一步,日本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很可能循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路径并行推进。

今年3月,日本政府提议“全球变暖应对措施的基本法”,这是一个总体的气候变化政策框架,与鸠山首相任内提出的中期和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一致。包括建立强制ETS,引进碳税,以及为所有的可再生能源设立回购电价(feed-in tariff)等内容。然而,该法案最近被阻挡在从众议院到参议院的路上。目前国内主要三个经济组织已经表示反对,在国会内部也在经历激烈的讨论。按照预期,国家级的强制ETS将会在基本法生效后一年以内启动,目前看来国家级强制ETS短期实施的可能性渐微。然而,与此同时,地区级的碳市场体系正在东京都等区域如火如荼展开。

如东京都提出的日本强制总量限制碳交易体系建言书所提出的,未来日本也许会出现两个并行的碳市场体系,一是覆盖主要能源密集部门的国家级强制碳市场,二是城市和地方政府管辖的,主要覆盖大型设施,比如写字楼、工厂和公共建筑的地区级碳市场。欧盟等经验表明,交易市场体系的特点,是强大的自我生长能力。起步初期可能有点难,但是一旦开始运行并逐步进入轨道,就会产生强大的内生动力和完善修复机能。

从自愿到地区级强制市场,由单一部门到多部门覆盖,日本作为亚洲新兴碳市场,走过相对完整的三个市场形成阶段,是碳市场体系建设不可多得的范本。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日本 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