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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各地居民用电分档定价

2009-11-20 11:30:42 中国能源网

  根据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的消息,从今天(20日)起调整各地销售电价,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

  其中,居民用电将分三档定价,最低一档基本用电拟规划87度。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或将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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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一档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