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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电价应根据需要“区别对待”

2009-12-01 09:23:26 中国新闻网

  在最近一次电价的调整当中,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中国社科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温桂芳30日上午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调整电价要根据现在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别对待。

  温桂芳坦言,从去年已经在酝酿要调整电价,这里面不排除一个是用电紧张,还有一个是生产的经营成本上升,对企业的收益有一定的影响,因为去年是通货膨胀,有一些即将要出台的能源价格已经往后推了,今年是赶上物价形势比较好,电价改革或调整是必然的。

  温桂芳指出,要根据现在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别对待,要鼓励发展的产业或者是产品,在电价问题上应该稍微有点优惠。对那些需要限制的甚至是要取消的,要改变它的用电价格。另外居民适度调整也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但是要在多数居民能够承受的起的范围内。调整以后对一些困难群众,政府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助,这样改革才能顺利的推进。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价 社科院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