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省长宋秀岩主持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实施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为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改善流域周边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自2008年至2012年,我省在青海湖流域周边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将综合治理退化草地99.85万公顷,防治风沙总积4.3万公顷,植树造林(含封山育林)3.99万公顷,水土保持控制面积0.13万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退化草地治理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植树造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监测、交流培训等,总投资为54185万元。
会议要求,项目区各部门、各地区要提高认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形成推进工程实施的强大合力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这项影响深远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促进整个流域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