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有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范管理,及时掌握了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效推进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搞好全省国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现场监察工作,山西煤监局建立了国有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国有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定期汇报的内容有: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情况;安全监察情况,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批复,现场执法监察及处理情况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要求及建议。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负责国有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定期汇报。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结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情况,以及平时开展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和现场监察情况,按照要求汇报的内容编制汇报材料,每季末前将本季度的基本情况上报省局,在12月30日前将全年的基本情况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