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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头获命加速重组民营石油商 提供收购与联合两种“洗牌”路径

北京晨报 李隽琼 2008-03-07 11:40:01 [字号: ]

  “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要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工作。”在昨天(4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出《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称《通知》)中,国有石油巨头获命加速国内石油业重组进程。

  在这份民营石油商命运攸关的《通知》中,还要求地方炼厂所产成品油要严格执行交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规定。

  民营石油商避免与巨头“同质化”

  《通知》说,国有石油巨头将用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工作。另一种重组路径则与之共存,即通过民营石油商之间的联合来“洗牌”,“民营批发企业之间应依照公平、对等、协商的原则,实行重组联合,调整企业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成品油经营集中度”。

  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石油业专家指出,《通知》延续了此前出台的石油业规范文件,而国内石油业的发展趋势之一就是进入对民营石油的重组阶段。

  “国内存在着大量散兵游勇式的小型民营石油公司,它们力量薄弱,而且定位盲目且错误,它们希望与国有巨头同质化的定位,已决定了它们必然会被淘汰出局。”中国能源网首席资讯官韩晓平昨天对记者说。

  这位资深的能源专家认为,由于与大型石油商在资金、资本、技术和知识等方面的落差,中国大量民营石油商应该遵从市场化定位,去尝试主打服务方面的业务。

  两部委严控新建加油站

  《通知》中另一项规定也颇引人关注,它要求:“地方炼厂(具备批发资格的除外)所产成品油要严格执行交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规定”。

  “这项规定可能对山东和陕西某些地方石油公司具有‘杀伤力’。”一位不愿具名的能源专家对记者说。他认为,虽然政策的出发点是加强成品油的经营,但用类似重归老路的方式去执行,是值得探讨的。这位专家担忧对炼厂的过度收权将制约地方民营石油商的活力。

  《通知》还严控新建加油站。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新建加油站。

  对于敏感的成品油价格问题,《通知》也有明确规定:中石油、中石化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价格,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的实际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至7.0%协商确定。中石油、中石化供系统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不低于4.5%,合理定价。

  “假如这种定价形式可以顺利实行,短期内将对社会加油站有利。与国际油价相比,目前的国内油价偏低,社会加油站如果可以拿到稳定的油源,就可以保证稳定利润,这对于它们将是利好消息。”能源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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