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国能源网能源情报库仅供以下单位会员使用: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中国城市煤气协会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北京石油学会
及中国能源网会员内部使用。
    所收存的能源情报仅作为会员单位参考研究之用,本网不对所收存情报真实性负责。非以上单位会员敬请自律。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 010-519150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4层,邮编:100038,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经核实后本网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毅夫:资源税费不合理是收入分配不均主因之一


新华网 2007-07-30 09:25:14

 

    根据中国财政部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二00七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今年拟出台实施新的资源税制度。 中新社发 马健 摄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韩洁、黄少达)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29日建议,我国应将资源税费提高到合理水平,提高企业自发的节约能源和资源使用的积极性,以缓解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

    林毅夫在北京大学举行的“CCER中国经济观察第十次报告会”上指出,目前我国资源税费极端不合理,不仅成为导致中国目前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均的主要症结之一,也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压力。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总量的5.5%, 但能源的消耗占世界总量的15%,给环境造成很大压力。

    林毅夫认为,资源税费低是加剧我国当前环境和资源压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后,我国允许民营和三资企业进入资源开采业,但由于国有矿山企业背负着退休人员和冗员等社会负担,为了补贴国有矿山企业,国家只征收极少的资源税和资源开发补偿费。尽管上世纪90年代初矿产资源价格开始和国际接轨,但我国资源税费仍然维持在原来水平没有改变,开矿因此变成一个暴利行业。

    林毅夫建议,应该把资源价格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对于环境的要求应该有比较高的标准、违规惩罚力度和执行强度,使守法成本低于违法的成本。此外,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干部考核和升迁指标,使得地方干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积极性去引导、监督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据悉,目前财政部也在研究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增加资源地的财政收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增长方式转变,并将调整污染收费政策,促进“两高一资”产品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会成本,进一步实施节能降耗以及资源环保方面的财税激励政策措施,实现节能者、减排者受益,高耗能、高排放者受罚。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1999-2006 Falcon Power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群鹰公司 版权所有